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地区民政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依据地委、行署《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大突破、大发展、大提升,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把握全局、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民政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地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加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高效、廉洁、务实”的民政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勒泰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方法和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边查边改阶段(4月-10月)。本阶段任务是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我评查、社会评议、察访核验、整改落实,通过“自身找、群众提”,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基层反映强烈
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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