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开展蓝色彩钢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现蓝色彩钢棚增量完全遏制,存量基本消化,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市容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范围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城市建成区。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月5日至6月15日,万安县、永新县因脱贫攻坚任务可延期至7月底完成,其他县(市、区)必须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前),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率先完成3个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推广经验;其他各县(市、区)要积极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力度,为全市顺利开展整治工作开好局。第二阶段(5月31日前),基本完成城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属地具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同步实施,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坚持杜绝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统一。坚持整治工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杜绝增量,对顶风搭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存量部分的整治力度,倒排时间表,推进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依法治理与公平公正相兼顾。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明确违章搭建认定标准,规范整治程序;所有违章搭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摸清底数。除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外,经开区、各县(市)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章搭建蓝色彩钢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认真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并建立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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