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
全县“最美” 系列推荐评选活动方案
各乡镇、经开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和《xx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明委发〔201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广大妇女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联合开展“最美” 系列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表彰“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各10名,共30名。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数量各取1名,为最佳人气奖,共3名(可与前项奖励重复)。
二、评选范围
居住在我县3年以上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乡风文明、弘扬家庭美德的女性及家庭。
3年内已获本县及以上级别“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称号的女性成员及家庭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同一家庭成员不得同时推荐参评本次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奉献,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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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最美” 系列推荐评选活动方案各乡镇、经开新区,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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