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者读书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人员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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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法工作者读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自我担任滦阳所所长以来,首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观念。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组织我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联系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做到边学边干,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通过“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协助县局组织村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努力提高村级干部依法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
1、熟悉情况,把握新时期基层所工作新特点。
在滦阳所刚刚建成时,基础设施百废待兴,而且人员少、工作范围大,与原来在镇里工作有较大的差别。为此,我首先主动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经常与镇分管领导的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经过一年的努力,由镇有关部门帮助与配合我所做到对各个村和矿区的档案完善,与去年相比有显著成效。
2、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网络。
根据我所的工作性质,形成国土资源“一横一纵”的管理网络。“一横”是指加强与城建办、司法所、矿管办、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到互相协作,信息共享。“一纵”是指聘请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担任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协助我们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监督土地利用情况、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协助调处土地纠纷,并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向国土所反馈。今年,安入电话并将我所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跟踪服务,做好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我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认真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今年,县局安排的关于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我所认真对待、积极实施。同时,我们还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面积不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等法律规定,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户,我们及时填报资料,报县局审批。二是结合城建办搞好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根据我镇的土地性质,我们积极配合县局和镇党委,按照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既要做到合法用地,又加快了滦阳镇经济建设。另外,我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准确的提供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信息资料,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心系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滦阳镇地质灾害点受矿山影响多而杂,特别是胡家店达草峪,土质已经疏松,存在安全隐患。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我们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与党委政府配合,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向群众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工作避险卡》等宣传资料。在汛期坚持值班、巡视检查等制度,密切监视险情,提前组织好救灾物资和救灾设备,随时准备疏散群众,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严格执法,依法保护国土资源。
为切实保护国土资源,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在县政府和县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我所狠抓落实,加大了动态巡查和土地执法的力度,充分发挥村、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的作用,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滦阳镇滦阳村孙振山在规划区内违法建房,接到举报后,我所立即和城建办赶到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做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目前现已停工。在节假日、甚至夜晚,我们也常常放弃休息,查处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盗采铁矿行为时有发生,且多在午夜和节假日实施盗采。我所根据其行为特点,会同镇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实行夜间巡查。今年月份,在巡查中终于将违法行为人当场截获,对违法机械实施了扣押和处罚。对未经批准,但符合规划的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地建房的建房户依法给予处罚,缴足规费,补办手续,既查处了违法用地行为,减少新的违法用地,又规范了用地管理。
1、防微杜渐,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
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国土资源管理的重任,掌有一定的权力,所以诱惑多、风险大。作为基层所所长,要保证“常在河边走,能够不湿鞋”就必须做到:一是平时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上用高标准去衡量,生活待遇上向低档次比较,做到务实、勤政、清廉。二是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三是严于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除协助县局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外,还加强了本辖区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相关规费和罚款的收缴管理工作,所有收取的规费和罚款都严格按照规定,足额、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同时,努力压缩经费开支、节约资金。
2、健全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
我任所长以来,和全所工作人员一起,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考勤制度、建设用地审批、信访接待以及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勤政为民“十项措施”、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并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从未出现“索、拿、卡、要”的现象,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业不正之风。
3、心存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想方设法请客送礼等,都遭到我的严词拒绝,并明确告知只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规定,我们一定会依法协助办理用地手续。还有的为违法当事人说情,我都不会“买帐”。同时,我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经商办企业或进行中介活动,也从没赌博、公款吃请和收送“红包”的行为。
一年来,我和我们所虽然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当地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我基础薄弱,
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很重;基层所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基层群众还有薄弱环节;查处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还有一定的难度,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通过加倍工作来改进和加强。
作为基层所所长,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又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还要服务好千家万户的群众。现在国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作为基层所所长,只有充分吃透政策,理解政策,才能更好地管理本辖区的国土资源,服务好当地群众。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勤政廉政,努力工作,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奉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最新执法工作者读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十一个坚持”的明确要求(《求是》杂志2021年第5期)。在“十一个坚持”中,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系统地阐明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就从性质、内容与实践等方面更加明确了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普遍被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这种根本法地位是由宪法的权威性确立的,而宪法的权威性则根源于宪法的民意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意志是人民意志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党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并用根本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赋予了宪法的权威性,宪法的权威性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我国宪法在内容上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体、政体、民主集中制原则、民族政策、法治原则、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发展成果,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回顾我国法治实践发展历程就会发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规范层面看,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五条“法治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法的形式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明确依据。从实践层面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法律体系与制度体系的统一,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个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依宪治国还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应当始终维护宪法确立和维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指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些重要论述说明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
执法工作者读书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人员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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