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精神,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纠正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倾向;纠正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不落实课程标准,提前教学等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与身心发展规律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普遍践行;各级各类小学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起始年级教学内容和进度符合课程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尊重教育规律,适合幼儿成长和发展需要。
四、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师资管理科和宝鸡教育学院、市教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统筹协调、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基础教育科:制定全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负责每月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排查整改等工作。
2.职成教科: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幼小衔接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等工作。
3.师资管
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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