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向阳街泊林小镇16号楼3单元406室的自有私产面积:79.01平方米的住宅楼(未装修)和该单元地下仓库15平方米4号库卖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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