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
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10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二
经国务院同意,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我国扶贫日的正式设立,是国家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为迎接今年首个扶贫日的到来,进一步做好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相关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扶贫开发的浓厚舆论氛围。经盐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10.17首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现将《盐津县10.17首个扶贫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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