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
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以下是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我们第五联合支部在规范党费缴纳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过去也曾存在着有些党员不同程度违反交纳党费的规定,没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现象。为此,我们曾在支部组生活中专门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强调了党员缴纳党费的意义:即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并再次重申了《党章》关于党费缴纳的要求——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必须按时交纳党费、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此后的工作中,我们支部在党费缴纳工作上有所进步,基本做到按时、足额。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三方面的体会:
1、得益于广大党员对这项工作的理解。特别是老党员在那次学习后主动调整了自己的党费缴纳金额和(或)时间。对于党费缴纳基数,我们有些党员一直有自己的看法,我们强调:加强党的纪律、遵守党费缴纳规定,意见可以保留,但规定需要执行。现在,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xx)出台会对我们的收缴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们支部有些同志因为考虑到自己工作比较忙,不能确定能否及时出席下次的组织生活,有一次性预缴半年甚至一年党费的现象,我们强调:按月交纳党费有利于起到经常提醒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作用。现在除我们了解的个别特例外,我们皆不预收一年的党费。
2、得益于我们对那些不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开辟了缴纳党费的其他通道——网上转帐由书记代缴,或者通知他们直接交至党委;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有困难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积极联系、同时将银行帐号告诉他们,要求他们配合工作按时缴纳党费;对于那些经常缺席,甚至故意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我们要求他们缴纳到党委,到党委补课。
3、得益于我们党委老师的辛勤努力——每次年底工作总结前,党委陈洁老师都会将我们党费缴纳汇总的表格做出来,让我们有机会再次催促那些因缺席组织生活而没有及时缴纳党费的同志补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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