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方案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校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6周年之际,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评选范围:全校各级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全校全体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基层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基层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先进党支部条件
能够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支部成员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中团结、协助,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较好完成本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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