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 方(考核方):宁夏逸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 表 者:
乙方(被考核方):
责 任 人: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伤亡人数,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宁夏逸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司属各单位、项目指挥部(乙方)分别签订。
一、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1、司属各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指挥部的常务指挥为该单位(项目)相应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担负起安全责任。
二、责任目标
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该单位(项目)实现“五无”(即: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三、措施要求
1、在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
2、明确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鼓励争创区、市建设工程优良样板工地,并利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立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和奖罚制度,对荣获区、市样板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的奖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处罚。
3、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交通事故,教育和督促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房地产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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