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思想集中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的感想(8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矫正思想集中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于矫正思想集中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二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动员和部署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刚才,有关部门的领导就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很好的讲话,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对于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怎样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分类教育,增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逐步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的刑罚执行体系,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行刑制度,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服刑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缩小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从而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稳定。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需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组织社会资源,为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提供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物质帮助等社会性的服务和保障,不需要庞大的机构设施,也不需要大量的专业矫正人员,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节省行刑成本,也可以避免罪犯因与社会隔离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同时也可以大大减轻监狱监管改造的压力,使监狱能够集中人力、物力,把工作重点放在那些恶习很深、矫正难度较大的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上,使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从而达到全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目的。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到轻的趋势,从古代普遍使用的肉刑和死刑过渡到现代意义的监禁刑,现在又进一步从单一的以监禁刑为主体的行刑制度向适用罚金、缓刑、假释、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罚措施发展。刑罚方法的历史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理念。当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合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既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我国对罪犯“教育、感化、挽救”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政策,更可以体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政治形象。
二、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4月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xx年全省社区矫正试点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今年5月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开展社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安排、工作保障已经明确,现在就是要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一)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安排、工作保障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定意见的过程中,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力争意见既符合上级要求,又符合我市实际。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前期学习尤为重要。各区县、各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明确工作定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对照《意见》,制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各区县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办法,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措施,使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操作办法,这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各部门要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根据现实条件和工作能力,确定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度,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严谨细致地做好矫正对象移交、登记报到、执法文书移交等一系列工作。移交过程中,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全力以赴,切实防止矫正对象在移交衔接阶段脱管、漏管。要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失控,特别是要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案矫正,努力提高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掌握规律,推广典型。要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遇到的新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能擅自决定和突破。
(四)加快建章立制,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有序开展。目前,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还不
矫正思想集中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的感想(8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