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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节假日加班表扬信(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41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学校已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的教职员工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劳动行为。临时性用工和专业承包项目用工不适用于本规定。

二、加班的界定

(一)平时加班

教职工应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各项任务。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本职工作的不视为加班。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必须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可视为加班。

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些特殊岗位如必须连续工作的,可视为加班。

(三)寒暑假加班

寒暑假期间教职工必须履行值班义务。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值班任务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可视为加班。

三、审批程序

(一)平时因特殊工作任务须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见附表一),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二)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三)寒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所在部门应在放假前两天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的应在加班前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二

节假日加班也就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三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时工资的,那么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工资。

一)、加班费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怎样确定?劳动合同中针对工资部分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公司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可能有个别行业不同。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二)、加班费分类计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而言,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022年节假日加班表扬信(四篇)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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