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7篇)
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篇一
第二条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酒店保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条酒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属酒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篇二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安保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十二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宾馆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篇三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方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防火检查。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
(十)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篇四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孝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
旅馆业消防安全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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