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八篇)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任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党组(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泰宁政府网上,全年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50余条,每季度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泰宁政府网站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涉密内容被上级部门管控,不能按照当前“最多跑一次”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泰宁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二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叙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喻新春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
2.加强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部署今年工作。同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2.加强培训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与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共组织学法专题会议4次、自学7次,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3. 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留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好执法证补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我局教育执法人员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持证上岗。
(三)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信息局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我局坚持每月向叙永县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县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双公示”。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二是编制和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保留的行政权力的实施条件、程序和办理流程等。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20年,我局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8项,有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有的变更为个人承诺 部门间协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次告知制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受到办事人员的广泛好评。
3.加强依法治教。为切实提高教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单位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开学初组织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收费、招生、安全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多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组成员由本局有行政执法检查证的2人以上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持续加大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重点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代表意见建议。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均采取局务会形式进行讨论决策。先后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面向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全面采纳各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6.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局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校长培训学习,通过聘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长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
7.利用法治宣传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结合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治宣传阵地60余个,全年开展法治讲座共180余次,有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8.以课堂为主阵地,抓牢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努力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按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努力。
(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让全县教职工、中小学学生知晓《民法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是加强对全县教职工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加大打击力度。
(三)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学的内涵和意义,以身作则。各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宣讲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使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教职工的内心。
(四)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县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三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抓好培训、注重监督,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精心组织,责任明确,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教育,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兴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兴市民通〔2019〕5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决策部署下,落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工作依据,认真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严格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工作要求,强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对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从2020年1日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50元/月提高至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140元/年提高至4332元/年,增幅分别达到3.85%和4.64%。
二是认真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从2017年起所有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一律实行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稳步实施了直接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外,对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办理登记。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社会组织备案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在活动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并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全面清理和普查,全市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05个。
三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将早婚早育、扫黑除恶、义务教育、大操大办、赡养老人、公共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与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积德榜、好人榜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畅通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融洽干群关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依程序行政,扎实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四
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19〕8号)和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六盘水司发〔2019〕65号)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了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领导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
2.全面清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先后取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备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服务许可、福利机构设置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3.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业务,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编制《市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并上挂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4.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放管服组办函〔2019〕1号)要求以及2019年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在2018年度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律”的原则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动态的调整。2018年清理规范事项2项,保留4项,2019年新增1项保留项。
5.加强市场监管。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2019年5月,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9〕59号),主要清查内容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四个方面内容。具体情况如下:全市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115个,无任何收费44家;会费超四档15家(已责令整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5家(收费项目含咨询、培训、印刷等收费)。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中除按各自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外,无其他收费项目,未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和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六盘水市民政局制定《市民政局办公室会议学法制度》和印发《六盘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
2.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逐项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其中《市人民政府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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