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一表彰决定的通知 七一表彰决定的格式及(四篇)
七一表彰决定的通知七一表彰决定的格式及篇一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工作高度负责,努力践行“两学一做”,立足本职作贡献。教师党员紧密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在加强学风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推荐比例与评选范围:
1、评选名额:学生党员按本单位学生党员总数的4%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2、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5月23日前转正的党员)。
三、推荐的办法和程序
附件:1. 广东药科大学推荐表彰报告单
2. 广东药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中药学院党委
20xx年5月11日
七一表彰决定的通知七一表彰决定的格式及篇二
一年来,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新时期党建工作目标和全镇工作大局,凝心聚力加强党的建设,全力以赴推动科学发展,勇扛旗夺杯、敢担当作为、创一流业绩,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镇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3年七一表彰决定的通知 七一表彰决定的格式及(四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