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用地买卖合同(24篇)
建设用地买卖合同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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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地块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共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层 号房,上述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该商品房为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 。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该商品房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177 %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177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第七条付款优惠。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 %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 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约定。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交接与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 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 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质量争议的处理。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消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的 %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建设用地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 (出卖方)
公司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买受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小董镇蚕种场小区国有建设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基本情况
甲方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北路蚕种场小区 ________号地块(详见合同附件:总平面布置图)的土地使权,该地块面积(含挑檐)为: 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________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规划层数 ____ 层。
第二条 成交价格
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为 ____ 拾 ____ 万 ____ 仟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元整(¥ ________ 元)。计价方式按规划面积(含挑檐)计算,成交单价为 :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包含办理不动产权证、三层准建证、三通一平的产生所有税费,证件由甲方办理,乙方按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建好一层房屋验收合格后甲方代办不动产权证等手续。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支付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地块总价款(含认购定金)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备注:
(二)分期付款: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前,明确支付该地块总价款分 期支付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第一期支付成交总价的 ________ %人民币(含认购金): ____ 拾 ____ 万 ____ 仟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元整(¥ ________ 元);第二期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总价的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第三期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总价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乙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三)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分期免息。
(四)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将对乙方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未超过30日支付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收取利息;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收取利息;逾期超过120日后,乙方自愿放弃该地块及附属物的所有权利,甲方有权收回买卖地块重新处置,且不退乙方已交款额。
如到 年 月 日前,因甲方原因未能为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甲方同意乙方最后一期分期款延迟到甲方为乙方办理不动产证后30天内支付最后分期款。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钦北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买卖合同篇三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____】方式获得;
(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_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
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__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用地买卖合同篇四
房基地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
最新建设用地买卖合同(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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