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5篇)
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篇一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生活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归还和补偿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包括:1.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2.应急供水工作组。3.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4.警戒保卫工作组。5.宣传工作组。6.善后救助工作组。
二、应急状态和应急措施
(一)水源污染应急状态。
1.供水预警状态。当因污染导致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超标,但经过处理仍能保证生活饮用水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供水进入预警状态。
2.供水警戒状态。当发生突发性严重水污染事故,预测可能导致供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警戒状态。
3.供水紧急状态。当饮用水源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导致供水厂水源污染,并且经处理后水质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立即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紧急状态。
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当发现水源污染,污染物已经进入供水管网系统时立即进入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
(二)应急措施。
1.供水预警状态应急措施。
(1)进入供水预警状态时,由建设局牵头,会同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制订跟踪监测方案,搞好监测调查,查明污染原因,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动态。
(2)应急供水工作组指导自来水公司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3)属相关超标项目排污单位引起的污染事故,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对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和排水,直至停产停排,并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应急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2.供水警戒状态应急措施。
(1)当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预测将影响生活饮用水安全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判断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供水厂取水口的时间,并迅速将分析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2)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随时掌握污染程度和污染带流动情况,迅速判断污染性质,及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应急供水工作组应指导自来水公司供水给自来水用户储水,并确保自来水厂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在停止取水后,及时通知和督促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限制用水,削减工业用水。
(4)宣传工作组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及时做好应急储水工作,各单位、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确定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3.供水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供水工作组负责做好下列应急供水工作:关闭水厂取水泵,停止取水和制水;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供水,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取用井水等自备水源单位的供水,由市疾控中心对其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全市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和备用水源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水厂清水池储备水要根据街道给水管网分布情况,在城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区或分社区供水,尽量延长生活用水供水时间,同时,对城郊居民采用洒水车、消防车送水;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节水意识。(2)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对污染事故及污染带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
(3)警戒保卫工作组负责维护污染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确定安全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在事故危及周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及时疏散人员和抢救财产。
(4)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对各类供水的水质进行严密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时组织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将管网水全部放空。
(2)组织开展对受伤、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持;对已接触污染物的人员进行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止饮用管网水,缩小污染物的污染面。(4)在恢复供水前,用清水对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无污染残留物后恢复正常供水。
三、处理程序
(一)迅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向上级机关报告。供水监测与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在检查、监测中发现水源污染事故,以及110、120、122、119等公众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市建设、公安、安监、卫生、消防、供水等相关单位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控制
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须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四)污染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
(五)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六)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七)污染跟踪
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八)应急中止
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应急工作组要预备抢险器具、车辆及应急处理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应急情况下需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供水保障。
污染水带通过我县后,城镇供水监测网通过水源监测确认,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解除紧急状态,市自来水公司立即恢复净水生产,加强水质监测,合格后恢复对外供水,并对城镇主要供水管道进行巡检,保障恢复供水安全;若发生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时,在恢复供水时应对管网进行放空清洗,经监测无污染物残留后,方可恢复正常供水。
(三)技术保障。
由市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专家数据库,在发生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及时制订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
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篇二
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护象珠、唐先两镇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康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永康市城镇供水管理实施办法》、《永康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永康城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公众参与、群策群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分类和分级
2.1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类
根据发生的原因,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两类,一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供水中断,二是由事故灾难引起的供水中断。
2.2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将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2.2.1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1)遭遇特大干旱年或者连枯年份,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严重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86.69米、相应库容303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且水厂工艺无法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严重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2.2.2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1)遭遇大干旱年,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89.65米、相应库容401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中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中度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严重缺水的;
2.2.3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1)遭遇干旱年,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93.41米、相应库容566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轻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10小时的;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轻度毒性污染;
2(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供水紧张的; 机构与职责
3.1 机构组成
3.1.1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处置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其他领导人员组成。成员有:应化林、徐兴淼。
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处置专项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饮用水源应急工作;根据污染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锁受污染区域;决定污染事故进展情况的信息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饮用水源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指定应急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3.1.2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
最新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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