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二十一篇)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车库)使用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车位(车库)”)位于___ 小区第_____(幢/座) (地下/地上)____ __层____号,结构为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 __,编号为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车位(车库)平面图)。
2、随该车位(车库)一并转让使用权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 _ _ 。
第二条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车库)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车位(车库)与本小区同期开发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权。
第三条 转让价格
双方约定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_ _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乙方一次性将总价款以 (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方式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的所有价款后7天内将车位(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车位(车库)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1、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车位(车库存)使用权转让后,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2、乙方承诺在使用该车位(车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道,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因使用该车位(车库)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电费等所有费用。
3、乙方保证不擅自改变该车位(车库)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以及附属设备、设施。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或管理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支付方式如下: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中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作为本合同的定金,由乙方直接付款给开发商;
(2)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部分转让款人民币元整(小写:¥)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是在只有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的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幢室(施工编号,号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宽mm-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篇四
甲方:乙方:
联系住址:联系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
南京车位转让 机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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