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22篇)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一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生产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对全厂安全工作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作用。具体包含: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规程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遇到危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等。
乙方为承包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生产现场经历,并经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及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专职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籍此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报告隐患,制止指挥、操作违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证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资金在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含照明、临时护栏、警告标志及保卫警卫设施等,但除尘设备、放射源的防护服、检测仪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安全防护用品方面进行投入。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与生产相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防腐、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工作,对进入承包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以及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安全工作;厂房主体结构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担。
为了强化乙方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相关精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万元。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应当重新核定乙方应存储的安全保障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安全保障金补齐。生产承包期满,甲方将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队伍人员准入承诺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电工、焊工、起重工、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
3、乙方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如实向甲方报告。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8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生产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总体要求是设施标准、行为规范、作业有序、环境整洁、遵章守纪。
2、堆放。各种物料、设备必须整齐堆放。
3、乙方必须在临口、临边等生产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标牌标识设置要符合——要求。
4、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沟道孔洞盖板、临边临口防护、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焊接作业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5、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现场严禁吸烟。
6、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六、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乙方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作业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同意。
七、作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4、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向作业人员讲明承包范围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允许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业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九、应急预案的编制
1、乙方必须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十、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作业人员应爱护厂房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作业中应注意保护设施。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他方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运行设备,临时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须经乙方有关人员批准,报甲方备案,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3、乙方作业中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业人员从事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5、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6、重大检修,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7、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5人以上的作业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均须掌握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1、乙方在重大检修作业前要编好作业组织设计,编好安全技术措施。一切活动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作业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开工。
2、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特殊作业、季节性特点作业,应根据相关规定编写专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审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级交底双方签字;内容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要分析危险因素及存在问题;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有效;对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种作业证、被交底人与实际工作人员要三头对案,不能矛盾;书面交底记录统一规范并妥善保存。
4、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作业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气候)性作业、多工种交叉等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甲、乙双方负责人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7、编制安全作业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有针对性地从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止与消除危险。
8、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若改变原措施必须重新报审核批准。
9、对拒不执行上述措施,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十二、安全保卫管理
1、进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他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体负责,监督管理权属于乙方,甲方予以协调,安全责任由他方施工队伍负责。
2、进入厂房内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施工完毕后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3、施工人员应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的教育,了解承包范围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事故处理
1、乙方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调度室及值班领导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 )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规定报告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有关部门。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相关责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四、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
1、作业人员登记表;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3、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4、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5、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登记表。
十五、协议效力
1、安全协议作为洗选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洗选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过程中执行《洗选承包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洗选承包合同终止后自动作废。
甲方:(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二
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甲方单独中标
(二) 合同实行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
(三) 协议内容
1、 协议承包范围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生产机械,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
2、 目标管理承包内容
(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
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无中毒及倒塌事故的发生。
(2)实行建筑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现场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并创建哈尔滨市安全标准化工地样板工地。
3、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规定。
(2)乙方负责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
(3)施工前乙方负责对进场工人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接受有关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组织进度施工,不得延误甲方施工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及相关处罚。
(5)施工期间乙方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分项有关安全管理、防火工作;甲方派赵显刚、杨超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安全施工及防火工作。乙方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检查和指导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及停工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负责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7)在生产过程中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8)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中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督脚手架安装与拆除或改动,防火、机械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
(9)乙方负责编制有针对性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工人安全教育交底、及人员名册上报甲方项目部,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案进行管理施工。
(10)乙方人员对施工脚手架改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施工机械不得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必须上报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批准后进行施工作业。
(1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电气、电焊、机械、气焊的人员进行操作各类机电设备。
4、其他未尽事宜
5、 本协议所定的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签订本协议。
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共同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实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三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委托 担任 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合同的施工生产、安全等一切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 基本规定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方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协议,从事生产。
2、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及年审。
3、双方共同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产总值的 上交管理费(含税费)给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办证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
2、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退、运输、使用爆破器材。若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损坏生产、安全设施等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会议和班前会议,并有记录。
6、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并作出安全费用计划,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报甲方备案。
7、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家属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配备消防器材,避免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足量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检查佩带和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出现职业病,乙方必须积极给予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
9、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项目负责人要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检自查,每周下井检查不得少于2次。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罚,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1、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
对业主提出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业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 事故处理
1、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凡因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业主参加,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产需要,乙方在甲方场地内进行施工、安装、搬运、装卸、维修、拆除等作业。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
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
4、乙方有转包项目,应与转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报送甲方备案。
5、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7、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报请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严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甲方安全生产部门或保卫部门书面同意。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门卫管理制度。
三、争议的处理
乙方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设备、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方式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蓝图公司翼钢电站安全运行,保障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参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做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及本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甲乙双方应不断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造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作人员、设备安全。
三、甲、乙双方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到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责任:
1、电站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并建档。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及未成年工严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考试,建立安全教育、考试档案。
4、督促乙方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
5、审查乙方提交的现场安全运行防护措施。
6、督促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7、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8、督促或组织乙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9、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员(包括甲方外请、外聘的工作人员)到电站工作也应遵守电站的现场规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劝解、监管。
五、乙方职责:
1、遵守甲方颁布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监督和指导。
2、建立健全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的现场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乙方长期从事电站的运行管理,应完全了解电站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乙方派驻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严格格执行,乙方须对该电站运行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进行安规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汇总表报甲方备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报送工作人员安规、运规考试成绩汇总表,且人员不应随时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但不合格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对进入生产现场的甲方及外来工作人员,乙方应按照现场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劝解、监管。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向甲方报送特种作业证的年审记录。
5、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向甲方报送检验记录,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现场运行安全措施、重大隐患的事故防范措施报甲方审查。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书面通报甲方,安全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水电站生产和安全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的人员担任,乙方安全员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每月对“两票三制”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甲方审查,乙方按时向甲方报送事故卡片、事故统计报表、年、月报表以及每月发生的不安全情况。
9、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向甲方报送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考核责任。
2、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个人的违章处罚及其他安全方面的处罚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费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章:
时间: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六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在施工项目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的实现,召开这次专题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双方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凯迪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劳动保护的用品用具,切实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锅炉房内施工区域高处、交叉、危险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下方要先停止作业,上报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凯迪安全工程师和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双方施工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落实交叉作业专题会内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如有不遵守此协议内容,野蛮施工、违章不断者,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违章者单位、个人、施工负责人连带处罚,并按照处罚标准基数高于两陪以上的处罚标准进行考核。
四、浙江安装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陆柏泉),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五、甘肃二建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彦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六、成都龙泉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邓奎),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七、双方现场协调联系人员:
1、浙江安装公司: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2、甘肃二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3、成都龙泉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外协野外勘探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附属协议。
一、乙方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乙方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野外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金属焊接工、钻塔操作工、柴油机工等,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钻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机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撞击、绝热压缩、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光热射线等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必须在施工现场对这些引火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险区域吸烟、禁止在野外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和其它火源,各种引火源必须与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各种油料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五、乙方必须做好电气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钻机、水泵、柴油机等钻探设备,要采取保护接零、接地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加强绝缘,采用安全电压、设置防止误操作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生产连锁保护装置、钻塔等设备要安装避雷器,每班必须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有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须做好机械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触摸机械设备转动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检查、清扫等。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塔上作业区、钻机的移动区域等,都要进行特殊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志。
七、乙方必须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见的灾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发、泥石流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常常毁坏野外的工程设施:破坏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设计和安排钻探施工。雨季来临之前,必须挖好排水沟和防洪堤坝,陡坡处挖台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检查道路和钻探场地状况,做好充分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八、施工用车辆及驾乘人员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随时检查、保养好车辆,车况不好不准出车,严禁货车车厢载人。
九、乙方要加强人员管理,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避免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财物的保管维护工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十、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中,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合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扔钻机周围的油、水污染环境。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责令乙方整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处于不安全状态的机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罚。
十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十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四、本协议书自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全环保部备案一份。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勘探施工项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__年 月 日
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煤矿安全管理协议篇八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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