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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优秀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一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路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xx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小写)xx0元,(大写)贰万元,尾款(小写)无元,(大写)无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xx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xx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xx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xx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市    区     路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         年   月    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贰                 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 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于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丘号为_____________;

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4.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房价款的交割方式为:

通过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

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程序以及双方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与存量房资金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的相关手续。

甲、乙双方按约定自行交割房价款。

不论甲、乙双方选用何种房价款交割方式,经纪机构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在解除合同后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支付赔偿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_____%的经济补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时间: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四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坞城路623号20幢一单元3号(现实际为1号楼1单元201号),建筑面积为106.6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并字第00090301号房屋性质为 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租赁情况:无【 】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

卖方应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买受该房地产。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元。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买受人采取第 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减色印刷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量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刻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备案编号: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记主登记机关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 共有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性质为________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2、 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无租赁【 √ 】 ;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x 】 。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________元整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 。

(二)买受人采取第 2 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壹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 现金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 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太原市杏花岭区欣荣天缘房屋经济服务部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 郭聪芳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六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

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

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

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____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七

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上所列各方地址均为履行本合同期间之法定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种。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种。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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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篇一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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