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租赁合同(三篇)
水电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德清宝丰冷藏冷冻有限公司
(2)工程地址:禹越镇九里港
(3)承包工程范围:室内电气管线、室内给排水管道、防 雷接地、雨水管、所有图纸内包含的消防工程。
(4)实施安装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程进度付款方式 一层水电安装结束付总工程款的20%,二层水电安装结束后付总工程款的20%,封顶结束,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50%,6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10%。
第三条:计算工程款方式为29万,所含内容外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四条:保证金
合同签定三日内,应向甲方交纳 一层主体封顶一次性返还。
五 第五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消防工程自行负责验收,甲方不负担任何验收费用),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反之如果甲方图纸需变更引起的返工由甲方按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计划的材料供应,土建施工进度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乙方的施工人员不按规范进行违规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违规罚款,若造成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验收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到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项应付款项,如甲方拖欠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展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水电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结构形式:高层短肢剪力墙结构,地下 层,地上 层,地上层高2.9m, 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
1.4承包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以下工作内容
(1)给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2)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3)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采暖系统预埋及安装(地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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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租赁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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