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房屋普查方案 土地整理规划中整理区实地调查的内容(5篇)
全国房屋普查方案 土地整理规划中整理区实地调查的内容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区农村房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1】4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农村房屋普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引导村镇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区现有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也为下一步规范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打好基础,并为制定我区农房拆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我区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所有房屋均列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利用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和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普查过程中正在实施拆迁的房屋不列入此次普查范围。
(二)内容
普查应按幢或套、间为基本单元进行。普查的内容:
1、自然状
况,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占地面
积、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面积以及用途等。
2、归属状况,主
要包括:房屋所有人的名称和性质以及产权来源和家庭人口状况等。
3、手续办理情况,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房屋质量证明以
及是否已取得农房证等。
4、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房屋是否自用或出
租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经开区农村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房普查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崇江林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梅茂发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功映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由蛟桥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区规划建
设局、区财政局、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分局、区
国土分局、区房产办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
吴国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黄伟铭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直
各相关部门以及镇(处)抽调。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普查的实施阶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分析解决普查工作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协调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制定农房普查工作计划,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指导、协调、督查各镇(处)农房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由镇(处)组织实施,镇(处)要组建房屋普查工作站,成立若干个由镇(处)、村干部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入村调查并完成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普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指导、协调、督查镇(处)开展农房普查的具体工作,提供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规划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2、区公安分局:负责房屋普查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编制提供房屋的详细门牌号码,对无门牌的房屋要及时处理,在必要时提供住户家庭、户籍、人口等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房屋普查专项经费,并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参与、指导农房普查工作及对相关普查数据进行统计。
5、区执法分局:负责对在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进行制止和查处,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6、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7、镇(处):负责农房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填报普查相关表格,数据复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此次农房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先行按经费预算的50%拨付启动资金,普查经费由区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部门的工作数量和工作进度统一调配。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工作原则
采取由里到外、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方法
此次普查按房屋类型分为农民自建房的普查和其他建设用房(包括农民还建房小区等)普查两个阶段,在完成农民自建房的普查后再进入到其他建设用房的普查阶段。整个普查工作应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行政村普查上报、镇(处)逐一核实、管委会组织复核、市政府抽查验收”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农房普查工作时间为期半年,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2月14日至2月23日)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农房普查实施方案并发放至镇(处);镇(处)安排部署有关普查具体事宜并组建普查工作站,成立由镇(处)、村干部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镇(处)、村干部由熟悉村中情况的干部组成,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房建相关专业人员。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1年2月24日至3月1日)
镇(处)召开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普查工作部署会,下发实施方案,对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镇(处)通过宣传车巡回宣讲,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召开村民大会、深入农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村民讲清普查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出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普查工作小组进行普查工作,并在6月15日前将相关普查表格上报至镇(处);镇(处)对普查数据复核、查漏补缺、统一汇总,并在6月30日前将相关普查表格及房屋照片电子档案上报至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验收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5日)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处)上报的普查材料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后报送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
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并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房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镇(处)要将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层层分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其它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区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处)农房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对领导不力、敷衍了事、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视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镇(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向农民广泛宣传房屋普查工作,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房普查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级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此次房屋普查工作。
(四)镇(处)要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参加房普工作。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确保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重复,确保采集普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全国房屋普查方案 土地整理规划中整理区实地调查的内容篇二
梁园区城市规划区房屋普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旧城改造工作,规范城市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模开发的房屋进行全面普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一)摸清房屋基本情况,为旧城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梁园区待改造房屋数字管理信息库。
(三)为界定和遏制市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依据。
二、普查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区分界定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
(三)坚持以户为单位普查登记的原则。
(四)坚持房屋普查与土地权属界定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表格填写与影像资料配套的原则,实现房屋管理的数字化和规范化。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金桥路以东、睢阳大道以西、310国道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国有土地和集体土
地上未经规模开发的各类房屋。(此处是否写清**年以来未规模开发和规模开发的界定)
普查内容:全面调查房屋的物理状况,具体包括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等;房屋的权属状况,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性质等;房屋的使用状况,其中包括居民居住水平、居民住房需求等。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梁园区城市规划区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房屋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事项决策。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人员从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区普查方案的制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工作以及对普查站工作的督导。各街道办事处设立普查站。各普查站负责其行政辖区内房屋现场调查和录制房屋影像资料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宣传部:负责配合开展普查宣传组织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房屋普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区统计局:参与普查人员的培训,并协同做好房屋状况普查录入数据比对工作;
区人防办:负责提供人防相关资料并协助调查;区公安分局:负责房屋普查过程中治安保障工作,协助调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等相关资料;
区国土分局:根据需要提供最新的地籍调查成果,包括: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限图、宗地图(电子版)、城中村界限等;
区规划分局:根据需要提供房屋规划数据、全区最新测绘图、普查区域内城市建设及房屋图纸档案;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标准街路、门楼牌号编排和补漏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普查站以及普查的具体实施。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房屋普查工作从2010年*月*日开始至2010年*月*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并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开
最新全国房屋普查方案 土地整理规划中整理区实地调查的内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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