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二十一篇)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篇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 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车型
颜色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款(人民币)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元,(大写:____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 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 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并保证图形、字号、颜色等标准统一。
4.2 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 交货期限
4.3.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3.2 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 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 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 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 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或_____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 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____%。
8.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 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 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 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 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 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4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 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 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设备 套( );乙方负责提供所供成套设备的随机配件、特殊工具及调试配件。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和系统维护等所需的技术资料。
1.3 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现场服务和相关培训。
1.4 上述具体信息详见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原材料价格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2.2 上述价格已包含了设备价格、备品备件价格、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2设备到场安装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周内付清。
3.4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4. 交货及清点
4.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在发货前(1)日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交货时间作出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过(3)天。乙方应于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4.2 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工厂内
4.3 运输方式: 汽车 ,甲方负责卸货。对于大型设备,甲方应无偿提供卸货车辆、工具的协助。
4.4 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之后转移,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4.5 产品合格证、维修使用说明、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由乙方在交付设备的时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货期满前交付,技术协议对另有约定的,按技术协议的约定执行。
4.6 乙方须在发货前(3)日用传真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装箱清单及预计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同时派有关人员到交货地点协助设备清点。
4.7 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应根据装箱单所列项目对实际运到合同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现合同设备与装箱单不一致项目将被认定为乙方缺少、丢失或者过量供货,该双方清点过程作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4.8 如不能在设备交付时开箱,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的时间,乙方应准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发现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的缺少、丢失和损坏,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乙方应在(10)日之内对发现的缺少、丢失和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替换或补充并尽快送达现场。如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开箱,检验记录对双方有效。
5. 包装和运输标记
5.1 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
5.2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5.3 乙方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保护措施,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照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义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装箱(如有)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目的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及部件名称、机组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
(8)生产厂家; (9)生产日期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并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指导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2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精通合同设备性能的、具有足够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对现场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具有良好的协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的合格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一周之内更换合格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6.3 乙方须要求派出的技术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其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支付工资、福利和津贴,如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其技术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6.4 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具体内容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如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某一部件、零件是设备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该部件、或零件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中,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该部件或零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5 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共同参加对合同设备的验收,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甲方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乙方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整或修复,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调整修复情况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条执行。
6.5 无论设备是否经过第二次验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使设备验收合格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6 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2 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人赶赴甲方处理,即使该质量问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义务在前述期限内派人处理,但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派人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停产停工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赔偿。
7.4 除非有其他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后(12)个月,如在该期间内因乙方原因更换了相关设备或部件,则该设备或部件的质保期重新计算,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待该设备或部件的重新计算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7.5 虽然有7.4之规定,如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则乙方对合同设备的义务不受本合同质量保证期的约束,乙方对潜在缺陷承担义务的期限为质量保证期满后(12)个月。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安装的过程中被发现。
8. 索赔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交付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以及使本合同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或者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设备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合同设备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3 由于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 乙方技术人员逾期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或者经安装调试后未能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每延误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8.5 如合同设备经第二次验收后仍未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9. 合同变更、修改和终止
9.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由建议方书面通知对方,如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由乙方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甲方认可后签署补充协议。
9.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终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9.4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险
10.1 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总价110%的运输相关险,保险区段为乙方发货地点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场地的合同交货地点为止。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3.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3.1乙方应保证不因所供合同设备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这类事件,乙方应全部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3.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参数等只用于本合同的执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以及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发生,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5.2 《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15.3 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甲乙双方达成的修订、变更和补充协议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甲乙双方往来的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特快专递、挂号信、平信、传真、邮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篇三
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 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_________,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篇四
采购方:德江县人民武装部
供货方:德江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所需设备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八台。
2.详见“设备清单”附件壹份。
二、价款
合同总价: 。
三、交货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通知后 日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或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或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交货地点、包装、运费的承担
1、乙方交货地点为:德江县人民武装部
2、包装:乙方所提供之设备必须采用将坚固包装以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并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安全完好到达工地。
由于包装不当所致任何损失均由于由乙方承担。
3、包装、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调试、开通期限
1、乙方所供设备于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或在收到甲方通知起七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定金;
3、乙方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且收到开发商相应工程进度款后,甲方按到货值的 %,向乙方支付货款;
4、乙方所供设备,经乙方安装调试开通并经业主、监理验收后,甲方按到货值的 %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货款后,即向甲方出具增殖税发票。
七、质量及质保期
1、乙方须严格按照“设备清单”或约定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向甲方供货;
2、乙方所供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
最新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配件采购合同(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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