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八五普法实施方案(五篇)
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篇一
总结提升“七五”普法成效经验亮点,在新的起点上全方位谋划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战略重点,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探索破解精准普法和法治信仰难题,建设全面覆盖“社区”的新型普法模式,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依靠人民群众和志愿力量,推动普法和法律服务一站式综合“超市”。创新开展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动力,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建立普法工作新格局,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分类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着力传承和推动闽西等地区红色法治文化,打造福建特色红色法治文化带;高标准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展馆”,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区域。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推进市域、县域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按照电子地图动态实施管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推广“互联网 ”现代科技应用的“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考核管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夯实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林晓霞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第59期中青班学员,福建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篇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20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
2022年八五普法实施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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