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投资合作协议(14篇)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汽车修理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修理厂的顺利设立与运行,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
甲方拟出资_____万元,乙方拟出资_____万元。
二、甲乙双方按_____分成平等承担汽修厂营运中所产生的所有盈亏。
三、甲乙双方作为_____汽修厂的合伙人,在一方转让其在_____汽修厂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汽修厂转让或出租,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_____元整(¥:_____元)违约金。
五、乙方负责汽修厂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维修方面责任,领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的薪资。
六、以下事务,必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1、处分_____汽修厂的不动产。
2、改变_____汽修厂的名称。
3、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以_____汽修厂的名义向他人提供担保。
5、新的合作人入伙。
七、合作期间的日常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汽修厂的财产安全,如有财务丢失,经查明后如因个人原因的由失职方承担赔偿,如因共同原因则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2、甲乙双方有对外公关、业务联系及处理时间的决定权。
3、乙方负责维修方面的决定及员工的管理与指挥。
八、财务管理
1、人民币
_____元以上的开支与对外担保等业务,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共同协商擅自执行的,如造成损失,由擅自执行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
2、合伙设立账号、账簿,由财务负责打理,每日核实,每月核算。双方有权利不定时核查账目。
3、每日账目应与每日下午_____时制作好,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存档,当日确认后产生的账目存至次日确认。(如有一方因事不能签字确认须委托他人确认,守约方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
4、为保证汽修厂的正常运作,财务先进余额不足_____元以上的不可进行利润分成,且分成后的财务先进余额不可低于_____元。
九、甲乙双方或需退出
汽修厂,需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擅自退伙,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_____元整(¥:_____元)。
十、一方退伙的,双方按照退伙时_____汽修厂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拟对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________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___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需款方):
乙方(投款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基础上,乙方对甲方东葛路酒店项目(下称“项目”)提供项目资金,用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金额
本协议项目项下资金投资额为:大写: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 600000元)。
第二条 期限
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期限为: 叁年,自本协议生效,款到达甲方新设帐户之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本合同直至酒店物业到期,双方需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用途
本协议项目下资金款项用途如下:
一、用于甲方酒店经营的固定资产采购。
二、用于甲方酒店经营周转。
人民币接款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第四条 浮动收益与固定回报收益的方式
自开业之日起(约x年11月15日开业),每月25日前结算上月收益,按该项目纯利润的40%进行结算收益,开业一个月后开始收益不足贰万肆千元的将按贰万肆千元保底结算,超出则按40%股份实际金额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逾期未支付保底收益超过30天的。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项目资金。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干涉正常营业的行为,私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任何内容的。
(二)产生上述违约事件而导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守约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且又未就延长期限事宜与乙方达成新的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出资5%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就到期未支付总额,参照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协议条款按同期利息计加收复息的双倍金额。
3、如乙方以任何理由干涉项目正常运营或私自透露本协议涉及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暂停支付收益。
第六条 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友好协商同意后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条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的增减均不影响其本条款的执行效率。本协议达到以下条件可以解除。
一、甲方连续陆个月没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双方可协商解除。
二、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无意续签协议的。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青岛汇丰嘉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远东国际企业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拟作为共同投资人出资注册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经平等、自愿磋商,对有关主要事项初步达成合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框架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概述:
1、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公司),并根据实际需要由该公司出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简称分支机构)。
2、公司注册地为保税区,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设立在保税区;同时在“工业园区”建立生产加工基地,该基地由公司出资设立,系公司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领取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4、公司存续期间:由双方进一步磋商后确定。
第二条、共同投资的总规模、投资比例、投资方式:
1、投资总规模暂不确定,待双方进一步磋商后予以确定。
2、投资比例确定为甲方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5%;乙方投资占全部投资的35%。各方投资人在注册成立后的公司中持有股权、持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亦依照该比例。
公司注册成立后,若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双方依然按照该比例增资。
3、甲方以机器设备、货币(¥)出资;乙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货币(¥)出资。双方货币出资总额须不少于共同投资总额的30%。双方拟以其他实物、知识产权出资的,进一步磋商议定。
4、出资完成的时间、违约责任等进一步磋商后议定。
第三条、 利润分配和风险负担:
1、投资各方依照投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2、投资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事务管理
1、基本原则:甲方为主,乙方为辅,依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依法、合规管理。
充分发挥甲方在公司管理、团队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乙方在政府扶持、熟悉环境、果品信息采集、果品收购的组织、协调方面优势,
全力相互配合。
2、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由甲方委派。乙方委派一名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协调双方关系;委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对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运行情况予以监督。
3、公司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加工管理、市场营销均由甲方主要负责,乙方予以配合。在果品的组织、收购、运输等环节以甲方为主,乙方全力配合。
4、公司登记注册有关工作,可由乙方负责完成。
5、其他有关管理事宜依照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执行。
第五条、优惠政策承诺:
经乙方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乙方对公司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做如下承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优惠政策:
第六条:本协议为初步框架协议,其他未定事宜,均待双方进一步充分磋商后另行议定。
第七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框架协议有关约定及精神应进入或体现在将来签署的公司章程中。
第八条: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行生效。协议文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及传真:
年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及传真
年月 日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以上双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全体股东人员名义,并作为发起人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银行,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协议,未交齐的只对已交金额数承担股份。
资金增减由全体投资人决定,并请全体投资人协商,半数以上同意才可执行,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合伙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投资人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红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2)更换事务执行人;
7.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方可执行;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退出的投资者,以后将不能参加以后任何的共同投资。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如紧急情况,全体投资人同意,在共同投资盈利时,按原出资额实际退还,共同投资亏损时(或已投入但没效益时)按现有实际资本价值的比例退还。
4.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投资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资产被委托人自愿提供其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则原出资金额将不退还。
1.投资因以下事由得终止
店铺投资合作协议(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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