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积分兑换方案(3篇)
社区积分兑换方案篇一
为了回馈社会各界的新老客户,树立阳光品牌形象,促进新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特申请对购买阳光花园物业的新老客户实行积分兑换活动,具体积分兑换规则如下:
一、确认积分及积分原则:
◆详见“阳光·幸福会vip会员手册”。
二、会员积分:
(1)购房积分
★ 仅推荐人推荐后成功购买曲靖云电阳光物业,且房款、相关费用及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的,给予20分/万元。
★ 无推荐人推荐后成功购买曲靖云电阳光物业,且房款、相关费用及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的,给予60分/万元。
(2) 推荐积分
★成功推荐亲友购房、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积分按会员推荐亲友购房实际成交价款计算,给予50分/万元。
(3)投稿积分
★有效投稿获得幸福会会刊刊发后给予50分/稿。
(4)活动积分
★会员参与阳光幸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给予20分/稿。
(5)友情积分
★为阳光幸福会提供帮助,如参与会刊编辑、活动嘉宾等,给予50分/次。
(6)合理化建议积分
★对阳光幸福会或曲靖云电阳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给予50分/次。
(7)员工购房积分
★公司员工成功购房积分享受60分/万元,但并不参与推荐积分。
(8)其他积分
★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9)凡是公司高层领导推荐的客户,不给于积分。
三、积分确认及冲突解决方法:
(1)填写《会员积分确认单》是会员积分的确认的唯一凭证,在办理积分兑换时,阳光·幸福会将根据会员留存的《积分确认单》进行积分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收回存档,所以请各位会员妥善保管好《积分确认单》。同时,双方同时到客服部进行积分确认。
会员积分确认单
会员卡号: 第一联:阳光·幸福会留存
会员积分确认单
会员卡号: 第二联:客户留存
(2)当新客户回避老客户直接领取积分时:客服部工作人员应找到客户的置业顾问了解客户情况,或是到物业公司找到所在组团的工作人员,了解客户的人脉关系方可判断,同时还可以以《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向客户进行确认。
(3)当新客户和老客户因为推荐积分产生冲突时:在工作人员无法确认的情况下,让客户自行协商处理,24小时回复工作人员,逾期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积分。
(4)当客户积分兑换逾期仍要求兑换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给予兑换。
(5)业主积分确认:业主在总房款结清后,凭商品房备案合同到营销中心客服部进行确认。
(6)凡是申请到特殊优惠的客户,均没有积分。
四、活动资格及时间
(1)阳光花园的业主,积分满100分可参加兑换活动;
(2)积分兑换有效期为1年,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为期15天,逾期便视为自动放弃,年度积分将自动清零;
五、2011年12月份积分兑换活动
(1)兑换说明:2011年12月之前办理的会员卡积分将于2011年12月31日清零,请您在指定时间内使用积分;
(2)兑换时间:2011年12月15日~12月30日,9:00~17:00(含周六、周日);
(3)兑换地点:曲靖阳光花园接待中心(以通知为准);
(4)兑换凭证:请携带好本人幸福会·会员卡及身份证原件;
(5)咨询电话:(0874)3397988 (0874)3397999
(6)注意事项:积分兑换都以实物兑换,不兑换现金。
六、积分兑换等级:
七、积分流程示意图:
以上申请当否,请领导指示。
曲靖云电阳光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
社区积分兑换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荣华储值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荣华蛋糕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 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 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 积分获得
第一条 充值办理储值卡后,凡会员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购买商品,划储值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满1元不积分,积分累计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账前向收银员出示储值卡划卡消费,否则不予积分。
第二条 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储值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三条 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买打折产品、店内代卖品和节假日礼盒等不自产产品不累计积分。单位购买的储值卡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四条 荣华公司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五条 会员参加店面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 积分兑换有效期
第一条 会员必须持卡到荣华店面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二条 荣华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式或活动方式,以荣华店面公布为准,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三条 积分不是会员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四条 积分与每年的12月31日清零。
第四章 修改和终止
第一条 荣华公司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荣华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
积分兑换规定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为每消费一元累积一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例(积分比)100:3。充值以后每消费一笔累积一笔,特价产品和赠送产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兑换方式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荣华店面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
2、用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数 兑换商品
5000 25cm生日蛋糕一个(150元)
3000 20cm生日蛋糕一个(90元)或 西餐厅双人指定套餐
2000 60元
1000 换购38元长条一个(30元)
500 15元
300 9元
100 3元
20 换购店内食品塑料袋一个(0.6元)
三、活动积分
设置统一会员日为
会员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
会员过生日进店购买双倍积分(需会员办卡时登记日期与身份证日期一致)并且订购生日蛋糕可以享受积分 现金换购活动
社区积分兑换方案篇三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是每消费1元累积1积分,申请会员次不参加积分累积。特价商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1、积分兑换代金券
1、代金券可设有10、50、100、50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代金券减0.1折扣。例:会员王女士购买6000元商品,会员折扣8.5折后等于5100元,累积积分5100分,可换购50元代金券,本次商品花了5050购买的,相当于8.4折
4、代金券不参加节日活动,只限非节日使用。
2、积分换购礼品
1、此方案积分兑换可分1000-2999、3000-4999、5000-9999、10000-29999、30000以上,下表格以8.5折计算
1000-2999兑换10元礼品,等于 0.84 折
3000-4999兑换30元礼品,等于 0.84折
5000-9999兑换50元礼品,等于 0.84折
10000-29000兑换100元礼品,等于 0.84折
30000以上兑换400元礼品,等于 0.83折
3、活动积分
1、会员可累积积分一次性在非节日活动现场参加正价商品的减购活动,1积分相当于1分钱。例:王女士累积积分10000积分=100元钱,此次购物消费2800元(此次购物积分不算减购中),8.5折后需消费2380元,扣减10000积分,实缴纳现金2280元,相当于8.14折。
2、会员日:
1)各店铺可设立会员日,会员日当天购物可享双倍积分。
2)节日活动当天会员双倍积分,平时88折的店可根据节日大小适当降低折扣
社区积分兑换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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