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竞聘上岗工作方案(10篇)
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的积极进取、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区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特制定如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四型”原则(年轻型、知识型、专业型、创新型);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1、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公开选拔校级中层干部工作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评委:拟聘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校长室人员
联系人:
2、认真组织宣传,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使改革的意义深入人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3、严肃纪律,按规定程序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考察、竞争择优的方法,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乐意为师生服务、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制定方案。
依据有关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职能机构设置的竞争职位、竞争范围、任职条件、方法程序。
2、宣传发动。
召开教职工大会,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任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使全校教职工共同关心和参与公开竞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准备参加竞聘的;组织推荐,需由校长室研究推荐;联名推荐,10人以上联名推荐,均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将根据个人自荐和组织、联名推荐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xx年7月10日。原有中层干部须同时参加竞聘,要准备好述职材料,现场述职,也可以竞聘不同的岗位,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
5、竞聘测评和考核。
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中层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一般不列入考察对象。同时,演讲由评委组进行考核和打分。
6、任前考察。
根据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结果、专家意见,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支部负责安排与确定的考察对象、有代表性的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实际表现,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7、任前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评议以及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各竞争岗位拟任人选。决定拟任人选时,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人员,按落聘处理。集体研究提出拟聘对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8、聘任备案。
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的方案,再次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丹徒区教育局办理报批、聘用手续。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岗位编制,我校中层岗位设置及职数暂定如下:
中层正职:校长办公室主任1人、教导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政教主任1人(兼安保主任)
中层副职:教导处副主任1人(协助分管教学工作)、政教副主任1人(协助分管德育工作)、总务副主任1人(兼安保处副主任)
1、基本条件:
(5)有正确的权力观,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能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在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资格条件:
⑴目前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具有担任三年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担任过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⑵具备专科学历和中学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市、区骨干教师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⑶教龄一般在五年以上;
⑷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⑸年龄:48周岁以下。
l、宣传发动:20xx年6月30日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有关政策、条件、程序和岗位职数。
2、公开报名:20xx年7月10日完成“中层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
3、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条件,领导工作小组对自荐和举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聘测评:8月25日召开教职工大会,确定的候选人进行竞聘演说。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和专家考核。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每位入围者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竞聘者从德、能、勤、绩几方面,进行综合评鉴,全面衡量,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公示结果:根据考评结果,按照岗位设置的需要,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将拟聘中层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7、决定任用: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的方案,再次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中层干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聘任手续。
中层干部聘用后,校长室将制订中层干部岗位目标和考核办法,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分工。学校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对被聘任人员,任期二年,(20xx.9.1—20xx.7.1)原则上一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对聘任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表现不好、服务意识差、群众满意率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诫勉或解聘。在竞聘中,一些德才素质好,但因职位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学校将把他们列为后备干部加以培养。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将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完善。
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在我镇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岗位、身份的限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意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
1、全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竞争(聘)未上岗的工勤人员(包括外借在编人员)。
2、镇国土资源所人员暂不参加本次机构改革竞聘上岗,待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实施。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聘上岗采取xx测评和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公共知识)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的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
报考县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在笔试中加考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考试成绩得分的50%)。是否加考专业技术知识由县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县主管局在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中明确。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镇上和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派驻我镇的事业单位与镇直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同步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大致分为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工作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岗位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以上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事业发展需要、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编制数为依据,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岗位位置方案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3、公布岗位。经批准后的方案张贴公布。
4、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竞聘上岗的相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竞聘上岗中的各个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明确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身实际,客观选择竞聘的岗位,积极参与竞聘上岗。
(三)组织第一轮竞聘上岗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方式,由本人填写竞聘上岗自荐表,经我镇或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竞聘岗位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名登记。每人只能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和畜牧兽医站岗位中的一个,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只能填报本乡镇的岗位,不能填报其他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原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只能竞聘畜牧系统岗位,乡镇事业人员或竞聘畜牧兽医站提供的岗位。
2、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由我镇和县级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公开考试。全县统一设立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卷由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制,实行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公示上岗人选。根据所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综合得分,按所选择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农机工作站和水务站经竞聘上岗确定上岗上选后,应按照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让上岗人员依次自愿选择派驻站(所)。竞聘上岗人员经签字选择岗位后,不得更改,我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竞聘结果。
5、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镇党委、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册、未上岗人员名册、空缺岗位及时报送县人事局审查备案,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已上岗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再参加下一轮岗位的竞聘。
(三)组织第二办竞聘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第一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网上和县人才市场及时公布第一轮上岗后的空缺岗位情况,未上岗人员情况。
2、明确第二轮竞聘上岗的方法。第二轮竞聘上岗不再组织xx测评和考试,直接依据第一轮所有参加竞聘人员的xx测评成绩×50% 公共知识成绩×50%之和,对第一轮未上岗人员
2023年竞聘上岗工作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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