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7篇)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篇一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篇二
1.镇党委在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对全镇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全年召开了专题的党委会五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在党委会上对其它部门工作加强了纪检的监督和检查,
镇党委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做到了层层分解落实相关责任。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并对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今年在年初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了四次廉政教育内容,又在“七一”再次开展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廉洁反腐教育。
2.扎实开展了全镇的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工作,分季度对全镇机关、部门和各村的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把各单位和村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3.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规定》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并根据规定对我镇的干部和机关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把对干部的检查督促情况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认真开展“三整治一清理”专项作风建设活动。通过自查,我镇无滥发津贴补贴、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个人事宜借机敛财、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情况良好。
5.认真开展2013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通过几个月的调研,我镇纪委成功写出题为“新形势下乡镇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报告。
6.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九进”工作。
7.督促检查参与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向县纪委报送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今年完成自办案件1件,做到了安全文明办案,并以案件来教育人,完成县纪委下达的任务。
自办案件严格执行了查审分离制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完善,程序合法,手续及行文等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执纪执法到位,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按时上交了办结的案件材料,不涉及违纪资金,不存在案件失泄密现象。
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坚持定期下访和接访,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未发现有群众信访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镇纪委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纳入了年度纪检监察内容,对镇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以全本下发至各部门进行学习,要求全体镇干部以制度要求为行为准则,由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期抽查所有干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设了意见箱,收集群众对干部办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了党政主要领导每月研究一次行政效能工作,随时检查督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认真落实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均能严格按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执法治理,未发现执法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未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关部门和单位均能积极配合县行评组政风行风测评。无违规违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
坚持了将反腐倡廉列入了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作为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了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并进行反腐倡廉形势辅导。出台了镇廉政文化实施方案,加强了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6次,未发生有网络舆情事件。率先完成了纪检监察报刊征订任务。
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动向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传。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工作抓得不够好,创新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努力,确保我镇的纪检工作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篇三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三转”,加强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审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纪律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一)形式审核。案件审查终结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交案件审理部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材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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