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九篇)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篇一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把妇女儿童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学习,注重宣传。按照两个规划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拟定学习方案,将妇女儿童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知识拟作为学习内容和范畴,加强对妇女儿童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准确把握妇女儿童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同时积极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强化对妇女儿童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及业务进行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充分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利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培训,严格执法。充分利用深入到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的机会,积极强化和穿插讲解妇女儿童工作执法的重要意义和迫切要求,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专业性法规纳入培训的内容,有征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意识,严格依法执法和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四)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作为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除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个规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外,还积极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合理统筹,充分发挥督查的作用,确保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共同推进,并取得较好实效。
我办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全办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还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深;二是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两个规划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工作新的目标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充分认识抓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和精神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性和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积极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要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未成年人受到保护的观念,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
(三)继续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真正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构建维权网络。建立健全横纵向的信息服务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共享妇女儿童工作的信息资源,特别是要重视社区、农村等基层维权网络的建立,真正发挥维权网络的作用,使维权和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助推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广安市预防腐败“广土”工程廉洁机关建设执行方案》(广纪办〔2014〕12号)、《食品药监系统开展预防腐败“广土”工程实施方案》(广食药监发〔2014〕36号),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实行党组会议会前“10分钟说纪讲法”制度。
各科室拟提请党组会研究事项,在向办公室报送议题、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提供针对所研究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由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在会议召开前组织学习。
承办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各相关科室
2.中心组学法:党组中心组每季度专题学习党纪法规知识不少于一次。年初由人事科拟定党纪法规学习计划,相关科室准备资料,由中心组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组织学习。承办科室:人事科,协办科室:法规科、监察室
3.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党组议事制度。试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根据党组会议拟研究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邀请对象名单,报党组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由办公室邀请;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推行“三重一大”事项无记名票决制,由办公室会前根据议题制定表决票,会后收回并统计。承办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人事科。
4.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承办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财务科、人事科
5.畅通情况反馈渠道:对涉嫌违反或规避相关规定的决策部署,班子成员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党组无正当理由不予采纳的,应按程序向上级机关反映。局机关职工对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等研究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反映。
6.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机关党委负责广泛征求对班子及成员意见建议,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交心谈心,针对出现廉政风险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开展批评督促纠正。承办科室:机关党委,协办科室:监察室
7.签订廉政责任书。每年初由监察室根据领导分工及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制作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对象、责任内容,领导分工、职工岗位调整后,及时重新签订责任书;制作履行责任制自查表、廉政谈话表、廉政总结表,督促职工个人每月自查、责任人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个人每半年一次廉政总结。责任科室:监察室
8.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会前由监察室提出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承办科室:监察室
9.健全监管体系。法规科每年对各科室职权进行一次梳理、检查,对权力集中、职能职权过重、廉政风险级别较高的岗位,提出对其权力进行拆分的建议,实行流程再造、形成制衡,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实施。责任科室:法规科,协办科室:人事科、监察室
10.定期开展轮岗交流。人事科根据相关规定拟定局机关轮岗交流制度,对局机关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资金管理量大等科室负责人提出交流方案,实行定期交流。承办科室:人事科
11.按上级要求试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拟提拔对象在公示前,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送监察室备案。责任科室:监察室,协办科室:人事科
12.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监察室每年向职工推荐一批廉政歌曲,办公室负责在每次职工会议前等候期间进行播放;积极在办公楼营造廉政氛围,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读书思廉等廉政教育活动。承办科室:监察室
13.实行党务公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机关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党务工作相关事项。承办科室:机关党委14.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机关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务工作相关事项,“三重一大”事项每月公开一次。承办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人事科
14.实行财务公开。财务科负责制定财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办公会议等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财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务卡消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做到每季度公开。承办科室:财务科
15.实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各科室草拟的以市局名义印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制度,在充分讨论、形成定稿送签之前,应送局纪检组审核备案,防止利益部门化。本局草拟的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在送市政府领导审签之前,送市纪委监察局审查备案。承办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16.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各科室每月对照局机关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规定进行自查执行情况,监察室进行抽查。承办科室:监察室,协办科室:各科室
17.开展作风督查。由监察室牵头,重点围绕“四风”方面,每月对局机关干部职工作风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办公室每月对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目标的,提出处理建议,监察室按行政问责办法予以问责。承办科室:监察室,协办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18.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结合职能调整,法规科负责梳理补充行政职权目录,针对风险点设置电子监察点、廉政风险防控点,实现对所有的行政权力实时监控、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程问效、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承办科室:法规科,协办科室:监察室
19.推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立案、处理集体会审制度。由法规科牵头,制定违法案件立案、处理集体会审制度,对符合集体会审条件的案件,坚持集体会审。承办科室:法规科,协办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医疗器械科、稽查支队
20.建立廉政档案。由监察室牵头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廉政档案内容、收集途径、利用方式等,发挥廉政档案作用。承办科室:监察室
21.制定《关爱预警暨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职工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及时预警提醒。承办科室:监察室
22.健全工作制度。各科室对机关各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补充,注重廉政风险预防,强化制度执行,防范不廉洁行为发生。承办科室:各科室
23.认真落实“三述”制度。制定局机关干部述责述廉述险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对象、“三述”内容、“三述”方式、测评办法等,每年于年底前开展“三述”工作。承办科室:监察室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篇三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双向沟通,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环翠区2020德育工作要点》,经研究,我校将进行班级、级部、校级家长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维护学校形象,有大局观念,愿意为学校、家长、学生服务。
2.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有服务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4.能够积极正面宣传学校,呼吁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能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热心学校的公共事务管理,处事公正。
6.推荐的家长要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需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本校教师不能推荐为家委会成员。
1.本次班级、年级家委会改选工作采用家长自荐(填写附件一)、班主任推荐(填写附件二)和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2.原则上每班选举7名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班级家委会产生后推荐1名作为级部家委会成员,级部家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选举同校级家委会选举一并进行。
3.由家长自荐、班主任推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产生校级家委会委员候选人13名,上报候选人相关情况,公开进行校级家委会选举。
1.家委会成员受聘后召开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家委会主任及确定人员分工。(10名校级家委会委员,其中1名校家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5名组长分别负责一个年级,其他为校级家委会委员。)
2.在学校进行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新一届校家委会正式成立。
3.家委会成立后,参照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塔山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委会工作计划,明确家长委员会主任职责,制定家校联系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1.班主任会部署: 1月1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告知学校家长委员会换届改选,新生班级、年级家委会建立相关事宜。会后,班主任通过校园网、班级群、家长信等形式告知全体家长。1月17- 18日,各班组织好班级家委会自荐工作,推进级部及校级家委会候选人1名,指导家长填写好自荐表格,上报德育处,德育处进行资料审核和评定筛选,确定每个级部的家委会正副主任候选人。
2.级部及校级家委会改选:1月27日下午3:00,各班家委会代表到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会人数为全校家委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按照流程选举。每个级部候选人票数高的成为级部家委会正主任,另一名为副主任,同级部其他班级推荐的为级部家委会委员。级部家委会主任产生后,主任任命级部家委会其他成员职务,明确职责分工(副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公益部)。
3.校级家委会产生:级部家委会评选中,选取1-3年级参选人员中票数最高的成为校级家委会主任,票数次高的为副主任,各级部家委会正副主任为委员。校部家委会主任产生后,主任任命校级家委会其他成员职务,明确职责分工(副主任、秘书长、1—5年级组长,其他为委员)。
4.公示:1月27日---2月4日,学校家委会委员候选人公示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至副校长室。如无异议, 新一届校家委会正式成立。
1.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和改选家长委员会,是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需要,是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各班主任、全体家长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对于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做好委员推荐工作。各班级要按照家长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详细了解班级学生家长基本情况。
3.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新学期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学生毕业或转学,其家长的家长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推进公司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全面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公司党组要求
以及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结合基层创新实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党建工作对标管理年目标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党支部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标准化”,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从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支部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活动开展更加有序。
(一)组织建设标准化
1.支部设置
坚持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步设置,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部门或其它内设机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应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临时性机构工作时间超过 1 个月,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且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开展,党支部工作年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2.支委设置
按照“应设必设”要求,党员人数超过 7 人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委员人数为单数。支部委员会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青)工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支部委员、书记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届满按时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 1 年。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由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新任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支部书记配备
规范支部书记配备,定员 100 人及以上的省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地(市)及县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的行政、党组织负责人须交叉分设。明确党支部书记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数职级和任职资格,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
5.党小组设置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党员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 3 名党员,其中至少有 1 名正式党员,同时应选举党小组长 1 人。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
1.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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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格式(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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