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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一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理想信念的“望远镜”和“显微镜”,廓清思想迷雾,排除思想干扰,把稳思想“主心骨”。通过开设学习研讨交流,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进政治认同。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真理,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以学促用。今年共组织学习讨论7次,其中组织收看红船党课1次,开展党课2次。

三是拓宽教育载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机关党建“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阵地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和途径,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学员的个性化需求,让组织生活在网上延伸,使党内政治生活“活”起来。支部依托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及时推送相关学习资料、警示通报,宣传党的主张,党员学习反馈率达90%。

一是规范支部工作。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局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切实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带领支委成员商讨支部学习、活动等工作;支部委员积极开展党务工作,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和完成评议工作。

二是完成规定动作。支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并积极探索,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始终坚持“主题党日”活动“五定”的原则,同时把主题党日活动和局医保工作特点相结合,积极开展走访入户、政策宣讲、帮扶济困等创意党日活动。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党日活动4次,开展走访20次。

三是推动暖心关爱。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六必谈”,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局党组书记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进行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层层推进,有效传导组织关爱。今年发动党员和爱心药店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筹集爱心捐款帮助贫困群众,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抓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站好岗、掌好舵,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一把手”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重要会议、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主动邀请,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坚持党风廉政工作部署痕迹化、目标实施痕迹化、履责监督痕迹化,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发放到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要求随时做好工作痕迹记录。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针对医保局基金监管资金量大、基金支出风险高以及药品招标采购、两定机构审批监管和各类医疗救助政策多的实际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了廉政风险防范,逐人逐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逐股室约谈告诫,采取上廉课、会前说纪等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通过开展涉及基金监管和欺诈骗保方面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年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和“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及主题教育关于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组织全局37名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并根据医保工作特点通报了嘉兴市工作人员违法收取医保金33万元的典型事例,警醒医保系统人员,引导干部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种常态,常抓不懈,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并落实“三亮三赛三评”活动,要求党员佩戴党徽上岗,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今年通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强化人员业务经办能力,提高办案技巧,锻造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本领。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的便捷服务。

一是落实多项帮扶共建工作。今年10月,积极20家爱心药店,深入城关南山村开展走访和医保政策宣讲2次,与3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慰问帮扶贫困户64人(次),捐赠帮扶资金29980万元。同时,针对个别群众在医疗报销中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重点对医保政策落实后依然自付比例较大、或者因交通事故存在报销纠纷的农户,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和村内进行走访,摸清实情,积极协调采取多种措施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比如:为城关袁大村民争取政策报销7万多元、为城关镇石碑村冯国顺政策报销11万元、为小川镇西寨村刘伟波报销37万元。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群众作风建设。对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制定了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进一步精简办事证明材料,按照“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医疗保障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对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精简,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最大限度精简、便民。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积极加强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经办窗口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做到制度上墙,服务规范,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办事拖拉敷衍、厚亲顾友等情况发生。待搬入新办公场所后,我局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合理配置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体验。积极推广综合柜员制,不断加大窗口队伍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减少群众重复排队,提高经办效率。

然医保局在成立后抓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党务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缺乏活力;二是党建活动开展得不够丰富多彩,形式单一;三是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四是由于办公场所的限制,党建活动室、党建制度还不够规范。

2020年,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巩固提升标准化党支部的目标,以党建为统揽推进医保工作更好更实。

一是抓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委成员“分工责任”,明确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继续规范和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的开展,及时录入“机关党建在线智慧考评系统”,规范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推动支部工作每个步骤、环节都实行“痕迹化”管理。

二是抓党员党性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服务中心、建强队伍、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抓好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关心关爱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

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化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党建阵地建设,在新的办公场所按照“六有”标准建好党建活动室,并落实专人按月更新公开信息。

四是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七一建党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结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

五是围绕中心推动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机关党工委中心工作,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进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二

2020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局、苏州市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瞄准目标,点燃激情,积极践行“阳光医保·守护健康”机关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多精准的医疗保障服务,全力开启新时代昆山医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7.05万人、25.58万人,医保参保率达99%以上。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医保总参保人数不降反升,同比增幅达2.7%。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收入分别为50.41亿元和3.08亿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支出分别为42.34亿元和1.89亿元;当期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8.07亿元和1.19亿元;累计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75.11亿元和3.6亿元。

(一)以精准施策为第一责任,着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苏州市级统筹从2020到2022年历时3年完成,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涉及我市182万参保人群。根据苏州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20〕88号),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强化宣传引导,借助各类媒体渠道,压实稳定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顺畅落地今年政策调整,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贯彻上级政策的同时,争取我市利好政策,率先将居民医保在苏州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惠及参保人群25.58万;率先简化办理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转诊手续。二是全力打造长期护理保险“昆山样板”。落实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要求,做好第二阶段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按照分类分步推进思路,调整优化筹资渠道,降低失能鉴定准入门槛,提高待遇标准,加强长护险基金稽核检查,进一步提高长护险惠及面和服务质量,推进居家医疗护理。全年受理申请0.75万人,进行失能评估0.68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1.01万人。全市已有6家护理院、15家居家护理机构纳入长护定点机构,设立113个居家护理站点。商保承办机构在各区镇设立长护经办窗口和护理机构经办服务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长护服务体系。三是积极构建第四重医疗保障。协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解读“苏惠保”等商业健康险,进一步完善健康险与基本医保经办对接和待遇衔接。调整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增补至9家商保机构18个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二)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瞄准民生靶心,抓“六保”促“六稳”。一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兜底”医疗保障工作。着重做好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三重保障。启动对困难人群、失水渔民参保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数据交换、相互比对机制,确保困难人员一个不漏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将困境儿童纳入我市“零自负、零起付”的“双零”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91%和76%。今年,共16.14万人次享受各类医疗救助金1.37亿元。二是及时落实职工医保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2020年2到6月份,对我市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比例,由阶段性降费之前的8%,减半至4%征收。全年,为全市7.9万家企业减少医保缴费11.7亿元。三是认真落实确诊和疑似患者“一站式”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予以补助,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多项医保经办服务新举措。疫情期间,建立完善参保群众“用药不断”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员,将原来1个月的配药量放宽至3个月;新上线居民医保参保微信小程序;对回外地老家突发疾病住院的参保人员,“一个电话”就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五是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将住院以及门诊发热病人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结算。6月初,有序恢复春节后因疫情影响暂停的长护险居家护理工作,严格督促商保经办机构和护理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聚焦释放红利,全面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至250种,提高按病种付费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试行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诊疗、家庭病床医保支付等医保支持政策。二是建立完善医保支付规则体系。完善医保目录管理、“两定”协议管理、结算管理。新纳入医保药品8867个,谈判药共118个,移出医保目录药品4430个。细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8月1日起,对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以中标价加成15%为医保支付限价,超出支付标准的个人自付,合规自费费用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销售行为,引导合理用药。三是大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7批次共涉及11个品种医用耗材、112个品种药品,年节省医疗费用1.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比例从30%提高至50%,有效缓解医院和药企运行压力,充分保障中选品种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定期监测和通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确保集中采购成果落地执行。四是协同做好疫情期间药品(医用耗材)临床供应保障。对未在省平台挂网的疫情防控必需药品(医用耗材),允许公立医疗机构线下搜寻生产企业,公平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先应急采购使用,再履行线下应急采购备案手续,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全年,共受理884万元防疫必需产品的备案。

2022年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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