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1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一

龙湾,是我们工作学习的乐土,生活休息的家园。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每一位市民和所有驾驶人的共同追求。

礼让是一种美德,礼让是一种修养,礼让是一种传承。斑马线前踩一下刹车,行人收获的是感动!行人为礼让车辆伸个大拇指,驾驶员收获的是幸福!为了让“礼让斑马线”行为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让“文明、礼让、和谐”文明交通风尚吹遍龙湾,为温州加快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三个城市”营造良好交通氛围,我们倡议:

如果您是公交车或出租车驾驶员,请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文明行车,带头减速礼让,做文明交通的排头兵、先行者。

如果您是私家车主,请您行经斑马线或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如果您是行人,请您在通过路口或人行过道时,遵守交通信号并走斑马线,遇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时,请抓紧时间快速通过,并主动竖起大拇指,对自觉停让的司机点个赞,以表谢意,让文明和正能量相互传递,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如果您是志愿者,请您积极参与我们的“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志愿劝导行动,宣传礼让相关知识,引导驾驶员主动礼让,引导行人快速通过斑马线,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亲爱的职工朋友们,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文明礼让,是对生命的负责,是对自己的负责,是对亲朋好友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美丽温馨的邂逅。

职工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参与文明礼让!让我们从斑马线上的文明开始,让文明礼让蔚然成风,成为龙湾“尊重生命、传递文明、温暖人心、感受幸福”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二

各处室: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市城市规划日益完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机动车驾驶人无视道路斑马线、不注意避让行人,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是全体市民的责任,我们都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受益者。

为此倡议如下:

一、礼让斑马线。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横穿道路,不翻跨护栏。驾车行经斑马线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行驶过程中不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专用车道和应急车道。

二、排队上下车。乘车、购物、观影、办理事务时,自觉排队等候,不拥挤、不争抢,礼让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

三、有序停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人员上下车时到边进站停靠,在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按指示有序停放,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小区道路、绿化地等处随意停靠。

广大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开文明车,做文明人,自觉践行“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为“财富青岛”增光添彩!

机关党总支

20xx年9月9日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三

为提升广大市民和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倡导文明出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威宁县向市民和驾驶员广发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威宁县“整脏治乱”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整治成果的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乱跑、乱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百鸟之都、阳光威宁”城市品牌影响力,我们向全县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

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法变道,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超速、超载、超员;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乱鸣喇叭;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按规定使用灯光;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

请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

请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全市旅发大会在威宁县县召开!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四

(倡议书)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小学生,勤学早 交通安全不可少

斑马线,生命线 有人行走我即停

不催促,不鸣笛 我为文明献份礼

过路口,无信号 提前减速慢通行

车让人,我示范 争做优秀宣传员

附小娃,要牢记 不抢不闯守规矩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切记等一等

上公交,要排队 不喧不闹让座位

车让人,我点赞 相互礼让秩序好

车让人,人守规 圣地延安最美丽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五

中宁一小“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倡议书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出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更是我们学生的职责。为增强同学们的文明安全意识,使我们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全面展示我校学生文明守纪的风貌,把路队建设成为展示我校良好校风的平台,少先大队在这里郑重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从我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 一、增强意识,树立思想,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投入到“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的活动中去。全体队员要认真学习和牢记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向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告别,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路习惯,努力“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

二、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自觉认真排好路队,极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放学后,全校各班路队列队要整齐迅速,路队长举旗要规范,尽职尽责,管理好本队,确保本路队行路文明安全;全体队员不乱下队、不并行、不提前离队、不追逐打闹,不攀肩搭背,不在马路上玩皮球,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做到快乐上学,安全回家。

三、自我管理,安全上学,做时时处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全体同学要发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精神,不做有违《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振奋精神,把我们的路队走得更好,真正走出我们中宁一小小学生的风范。

四、珍爱生命,尊重自我,争做文明守纪、健康安全的马路小天使。积极听取交警叔叔的意见,不因赶时间而在马路上奔跑,不走“s”形路线,多一份谦让与耐心;要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的应急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拨打110或120,报警或求医,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走出一条让家长学校放心的路。

同学们,交通中有你有我,也有他;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也需要他。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每个人的心田, 让我们把每一次路队共同来建设,让我们迈着矫健的步伐,心连心一起走向美好的明天,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社会文明增添美丽的一笔吧!

中宁一小全体少先队员

20xx.3.10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出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更是我们学生的职责。为增强同学们的文明安全意识,使我们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全面展示我校学生文明守纪的风貌,把路队建设成为展示我校良好校风的平台,少先大队在这里郑重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从我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 一、增强意识,树立思想,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投入到“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的活动中去。全体队员要认真学习和牢记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向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告别,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路习惯,努力“争做文明交通小学生”。

二、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自觉认真排好路队,极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放学后,全校各班路队列队要整齐迅速,路队长举旗要规范,尽职尽责,管理好本队,确保本路队行路文明安全;全体队员不乱下队、不并行、不提前离队、不追逐打闹,不攀肩搭背,不在马路上玩皮球,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做到快乐上学,安全回家。

三、自我管理,安全上学,做时时处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全体同学要发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精神,不做有违《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振奋精神,把我们的路队走得更好,真正走出我们中宁一小小学生的风范。

四、珍爱生命,尊重自我,争做文明守纪、健康安全的马路小天使。积极听取交警叔叔的意见,不因赶时间而在马路上奔跑,不走“s”形路线,多一份谦让与耐心;要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的应急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拨打110或120,报警或求医,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走出一条让家长学校放心的路。

同学们,交通中有你有我,也有他;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也需要他。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每个人的心田, 让我们把每一次路队共同来建设,让我们迈着矫健的步伐,心连心一起走向美好的明天,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社会文明增添美丽的一笔吧!

中宁一小全体少先队员

20__.3.10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七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同学:

新学年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朋友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法规意识,增强参与文明交通的自觉性,缓减城市交通压力,消除学生出行安全隐患,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我们向全市家长和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指示信号灯,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交通习惯,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文明礼让斑马线。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表率。家长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孩子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文明有礼的许昌人!

许昌市教育局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八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自9月1日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督查行动开展以来,督查组深入一线、查找问题,发现城区道路标识标线不规范,人行通道设施不完善,公交车停车不进站、多辆并行占道,出租车随意停车掉头、占用公交车站,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乱闯红灯等现象已成为我市交通拥堵的主要诱因。

为了创造良好出行环境,展现城市文明形象,作为兰州市的一份子,广大市民朋友们应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创建文明交通。我们倡议:

文明行车人人有责,驾驶安全关系你我。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公交车规范进站,不并行占道,行车不吸烟、不接打电话;出租车遵守行车秩序,不随意调头,不当街占道载客,不胡乱加塞并线;私家车不乱停乱放,不超速行驶,不酒驾醉驾、无证驾驶。

文明行路显现公德,有序出行惠及大家。请行人不随意横穿马路,自觉走斑马线;不翻越护栏,主动走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不闯行人指示灯,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随意穿插,不骑车带人,不占用机动车道。

交通陋习你我弃之,文明新风大家营造。请党员干部带头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学生上下学路上不成群结队、不嬉戏追逐打闹、不乱穿车流;老年人克服行路困难,不危险穿行马路,不抢时横穿斑马线;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让我们的城市环境更美好,城市道路更畅通。

各尽其责完善设施,齐抓共管治堵保畅。请建设部门统筹谋划,在人车汇聚密集处,架设人行天桥地道;对路面破损处,及时维护修复;交警部门规范道路标识标线,合理引导行车秩序;交通部门科学规范公交线路,提升出租服务水平,便利市民出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奠定文明交通的坚实基础。

市民朋友们,城市文明看交通,文明交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共建山水、宜居、活力新兰州作出应有贡献。

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督查行动指挥部

20xx年9月7日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九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本文中《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称,《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简称,《办法》为《山东省实施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14篇)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书篇一龙湾,是我们工作学习的乐土,生活休息的家园。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每一位市民和所...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