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村振兴个人工作总结四篇文章(四篇)
乡村振兴个人工作总结四篇文章篇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开展土地整治。完成黟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xx-20xx年)调整工作,目前整治规划调整成果已通过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数据库质检,并报国土部备案。拟定《黟县新增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充分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意见,予以采纳合理性建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正式下发。
二是强化土地复垦。完成柯村镇江溪村内陆滩涂土地开发项目的市级验收并报省国土厅申请备案,备案新增耕地面积14.673亩。完成20xx年度第一批开发项目碧阳镇碧山村蚕种场园地、西递镇叶村园地、美溪乡庙林村园地等土地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可行性评估论证,论证方案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查备案。该三个项目设计总投资423.71万元,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200.15亩。完成黟县20xx年度第二批次宜耕园地整治项目调查摸底,正进行拟开发地块地形勘测和规划设计前期工作。完成黟县g530焦村至东亭公路改建工程黟县县城至叶村段建设用地预审县级初审及该项目占用312亩永久基本农田县级预补划踏勘工作,补划方案正上报省、市国土部门申请踏勘论证。
(二)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县66个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数据库建设数量质量通过市级验收。591个村民组确权发证工作已完成外业测量、数据库建设,正在转入内业发证阶段。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效的解决了农村土地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激活存量土地资产。在坚持和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允许农户宅基地占有权自愿、有偿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显化宅基地财产价值,激活大量“沉睡”农村土地资产,规范宅基地流转行为,有效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大力开展地矿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完成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点186处,其中威胁居民的84处,涉及257户967人。编制并印发《黟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21处地质灾害点列入重点监控,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500余份,在洪星乡大星村集镇成功举办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参演人数达120余人。汛期紧急转移群众231人次,调查14次,速报9次。同时,加大隐患点治理力度,木坑竹海景区滑坡治理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已竣工验收;洪星乡大星集镇滑坡治理项目,总投资791.6万元,正在申请综合验收。宏潭乡柯红线石栏杆水库段和宏村镇宏儒公路边坡治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完成20xx年度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以奖代补项目6处9户房屋拆除,待省市来黟终验。积极申报20xx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以奖代补项目1处2户、治理工程项目1个。
二是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矿山准入、准出条件,大力开展矿山复绿整治,其中黟县渔亭团结长坞石料矿治理工程按照20xx年底验收专家组意见和今年4月、8月市局现场督查要求,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向市“三线三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销号。开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4月份已发布实施。开展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上报市局审核。
二、存在的问题
“三权分置”政策知晓率不高,农户宅基地流转受诸多政策限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需待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构建“大家管、大家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推进宜耕园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二是扎实做好地矿综合治理。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按照“10 1”临灾避险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加强汛期防灾值班,做好预警预报,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畅通,灾害处置及时有效。加大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力度,实施一批治理工程、搬迁一批群众。组织编制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30年)。
三是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大“三权分置”政策文件宣传解读,适时组织学习培训,加深村民对于政策的知悉与了解,以便政策更好地推进落实。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权利设置类别,解决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设问题。
乡村振兴个人工作总结四篇文章篇二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xx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1635.68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xx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xx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xx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
2022年乡村振兴个人工作总结四篇文章(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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