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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田建设工作总结汇报(6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农田建设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各有关部门通过内业档案核查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等方式,按项目逐一核查,全面了解各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交接,是否建立工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调查和评价工作。

(一)管理经费资金不足,管理困难。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交付后,项目无后期管理经费,无法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管理困难,部分项目设施无法及时维护。如路、林、地埋管道等。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无法形成系统。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不同,彼此之间缺乏沟通联系,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

(三)地方资金组合困难。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有些项目需要地方资金辅助,但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困难,辅助资金难以到达。

(四)产量高,利润低。

近年来,由于栽培结构单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栽培农作物产量高,投入生产不合理,部分农民耕地收益不高,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性不足,限制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长期有效的护理机制,给予一定的护理资金。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农田建设标准,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民发展种植业的收入提高,切实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努力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种植业的风险,使农民真正热爱农业,依靠农业。这样才能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专家,配备镇村管理人员,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主体,确保管理人员待遇,使项目行成的资产使用良好,管理良好。

三是训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领导者,发挥示范作用。

农田建设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xx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农田建设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自xx年开展试点,xx年全面实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于xx年编制完成了《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xx-xx年)》,规划涉及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和宿城区等5个县(区)、71个乡(镇),建设总面积为208.0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将由xx年的37.02%,提高到xx年的60%以上,平均每年要建设高标准农田16.3万亩。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在20万亩以上,到xx年高标准农田占比可达到67.9%,将超额达到预定指标。

根据规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分为粮食安全保障区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保障区以泗洪北部、宿城南部、宿豫东北部、沭阳东部以及洪泽湖、成子湖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则以245省道沿线、宿沭一级公路沿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高效农业。

我市xx年至xx年共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62.77万亩,累计投入资金8.09亿元。分部门、年度和县区建设完成情况为:

1、分部门完成情况

合计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委

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

8.0962.774.8837.81.7610.771.198.60.25485.6

2、分年度完成情况

合计xx年xx年xx年xx年

62.77万亩1万亩15.27万亩23.8万亩22.7万亩

3、分县区完成情况

合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62.77万亩15.06万亩12.4万亩16.5万亩9.41万亩9.4万亩

至xx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为42.74%。目前,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建设任务为25.3万亩,项目总投资5.33亿元,其中财政投资4.18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将达到47.95%,高于预期目标5个百分点。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我市农业开发xx年度项目建成了宿城区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众兴镇、李口镇高标准农田、泗洪县石集镇高标准农田等5个项目,面积5.6万亩。xx年度建设了宿城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宿豫区侍岭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马厂镇、钱集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穿城镇、三庄乡高标准农田、泗洪县城头乡、石集乡高标准农田面积8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都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xx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泗阳众兴镇高标准农田和泗洪县石集乡高标准农田被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评为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农开、农委、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区)农开局,具体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推进及验收等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全市上下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公开竞争选项、立项,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严格项目评估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工程设计等方面的评估,提高了项目选项的公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和市招投标中心紧密配合,根据农业开发业务特点,

最新农田建设工作总结汇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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