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助学金贫困证明(四篇)
大学助学金贫困证明篇一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贫困申请条件
一、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xx」38号文)文件精神,凡就读我校的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的学生(包括外省籍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连续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共3000元/人。享受智力扶贫资助的学生和享受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农村户籍新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交区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其他证明一概无效。
3、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条件的新生,在新生报到时,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并带来,上交我校。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农村户籍学生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的公章,并且应为带公章的原件以证明此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城市户籍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
大学助学金贫困证明(四篇)
大学助学金贫困证明篇一×××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贫困申请条件一、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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