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人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四篇)
在人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新年伊始,经市委批准,市中级法院组织召开这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主动,也非常重要。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抓经济、搞建设、谋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较大成效的一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4%、19.6%、14.6%和9.2%;进出口贸易总额、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各项指标也都实现较快增长。经济社会出现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可以说,离不开全市法院的大量工作和广大干警的辛勤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全市法院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都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4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42%;审结诉讼案件5,729件,审结率99.17%,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在案件增长基数大的情况下,继续有效地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去年7月,根据省法院的指示精神,鹤岗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齐齐哈尔“4.28”涉黑案件的审理,从接到公诉机关起诉直到一审公开宣判,仅用很短的时间办结了这起有影响的大案,你们这种连续作战、快速反应的顽强作风受到了上级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羿士英等3人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法官标兵”,兴安法院、蔬园法庭和峻德法庭获得省级先进集体,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业务精通,清正廉明,作风顽强,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发展上有了新的作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为民上有了新的突破;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廉政和业务建设,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在队伍建设上有了新的成效;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对审判场所进行了装修和改造,进一步加大了网络化办公设备的配备,在规范化建设上有了新的提高。
总之,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我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在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辛勤工作、顽强拼搏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我市法院的领导班子是团结、坚强、能干的领导班子,全市法院的队伍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对全市法院的工作,市委是非常满意的,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并代表市委,向到会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我市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和谐鹤岗建设的关键一年。去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今年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人们思想情绪的波动,法院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增多和敌对势力的插手利用,造成各类事件、案件大量发生。因此,大量的社会矛盾势必随之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手段在调节社会关系中日显重要,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新类型案件将不断出现。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判力量仍有待加强;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反映少数法官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司法为民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既要清楚地看到有利因素,增强信心和决心,又要充分估计不利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市法院工作深入发展。
对于如何深入贯彻上级几个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刚才,德龙同志作了全面部署。德龙同志的讲话十分切合我市法院的实际,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准确,工作部署科学深入。对于德龙同志的报告,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同时也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几点希望,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了“”规划,科学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宏伟发展蓝图。全面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我市“”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核心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为此,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各位院长,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市法院要继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意义。坚持把法院的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断增强司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二,要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全市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始终坚持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工作,为我市“”规划的实施与和谐鹤岗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立足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市市场的统一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立足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严格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依法保障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立足加大知识产权和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立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我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全市法院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必须坚决杜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自身建设。坚持用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法院自身的发展,谋求我市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方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队伍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与时俱进地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中心,能否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全市法院要始终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鹤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质是利益冲突,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依法及时公正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依法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这是对司法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标准。我们一再强调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因为法律是理性的反映,是抽象的,个案情况则千差万别,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如果不讲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一判了之,赢的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当事人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仍旧处于没有解决的状态,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基于此,我十分赞同法院一贯坚持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做法,尽量通过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这也是法院减轻工作压力的治本之策。在行政审判中,要坚持既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最近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防止矛盾激化。去年法院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89.73%,这一成绩来之不易。但“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群众意见还较多。为解决执行难,法院也想了不少办法。今年你们提出的对债务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消费的措施,办法很好,希望你们务必要说到做到,尽快形成制度,予以落实实施。
第二,要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告状难”问题。“告状难”主要表现是申诉信访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重复上访;“告状难”还有一个表现是困难群众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中院要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重点突破年”,要重点解决申诉信访难的问题。严格执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把信访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这几年,信访接待的上访人员中有的与法院有关,不能说上访的人都有理,无理上访的有,但有一部分确实有理,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有一部分即使无理,也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对法院的判决有误解,法官没有解释清楚,讲明白。法院解决的不好,当事人才上访,有关部门只是监督,审判是法院的职权,最后还得由法院来解决问题,希望法院在接访上加大力度,要做到门能进,人能见,话能谈,该解决的事情能够得到解决。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
2022年在人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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