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炭销售合同免费(二十一篇)
煤炭销售合同免费篇一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吨,总额为rmb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交款通知单(或缴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催款通知单)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交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交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煤炭销售合同免费篇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名称、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要求
三、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 结算方式和期限:
1、 先款后货。
2、 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 供需双方每月20-25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670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60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 其他约定:
1、 灰份每减1奖10元。
2、 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协商供货量。
3、 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 在需方打入合同约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须按此合同执行。
5、 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化验为准。
6、 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始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8月17日至20xx年2月16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 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免费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__________________电厂,赚取差价。
二、合作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_________吨以上。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_________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__________________电厂签订每月供煤_________吨以上的供货合同。(计划已报_________)贸易流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东宁xx公司账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账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四、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__________________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人员聘用。
2、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_________%)。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3、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_________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_________%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六、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_________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____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八、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免费篇四
甲方(卖方)哈尔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 、—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 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 、-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_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_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_年 月 日至_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煤炭销售合同免费篇五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1年,自 20xx年 6月 30日起至 20xx年 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甲方按约定分批向乙方提供煤炭,乙方按约定付款。
二、品名、数量、价格及交易时间:
三、计量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实际交易量以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的衡称量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四、交货期限
1、因运输方式的特殊性,故本合同对交货日期不作具体约定,凡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已将煤炭交承运人运输在途,则均视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
2、乙方单批次的订购量大于 500 吨时,应给予甲方不少于 5日的备货时间。
五、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低位发热量应≥ 5500 mj/kg;如甲方所提供煤炭的低位发热量
最新煤炭销售合同免费(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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