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评比活动方案(四篇)
公司评比活动方案篇一
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优秀员工的评比,树立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激励员工不断积极进取,营造责任、融和、进步的企业文化,特制订优秀员工评比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工作。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年度优秀员工”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名额1-3人/年
“年度特别进步员工”公司入职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名额2-5人/年
“月度优秀员工”试用期过后的所有员工名额1人/年
“月度质量之星”试用期过后的生产部员工名额1人/年
四、评选办法:
1、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员工: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20天;
当月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当月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警告(含)以上的;
当月绩效考核在80分以下人员;
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2个月的员工评为优秀员工,须经理批准。
2、评比遵循原则:
a、被提名的优秀员工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工作表现突出;
b、优秀员工的评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
c、评比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评选程序:
a、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部门主管组成,采用集体投票民主评选的方式,由部门主管选出部门内优秀员工,人事复查后送经理审批。
b、优秀员工、特别进步员工评选程序如下:
1、各部门提供初选优秀员工名单给予人事;
2、月度优秀员工/质量之星自动进入年度优秀员工的提名;
3、人事根据部门提供的名单结合考勤及奖惩记录给予复查;
4、优秀员工评选会议公布初选名单,由各部门主管对该部门候选人作简要介绍,评选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给予评选。投票以多胜少,评出优秀人员,如有并列得票数量的情况时,再进行复决。
5、评选小组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被评优秀员工的员工不再被列入特别进步员工的初选名单。
c、审核程序:人事复核,管理部确认,经理批准。
六、评选日期:
“月度优秀员工”和“月度质量之星”评选时间为当月的28—31日,“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12月28-31日上午,“年度特别进步员工”评选时间每年12月28-31日上午。
七、奖励
“月度优秀员工奖”和“月度质量之星奖”为下月初全体员工早会上颁发奖金100元;
“年度特别进步员工奖”为每年年饭大会上颁发奖状,纪念礼品及奖金300元;
“年度优秀员工奖”为每年年饭大会上颁发奖状,纪念礼品及奖金500元;
公司评比活动方案篇二
【普通】 ***事业部
***项目部文件
***发[2011]000号签发人:***
关于开展项目部优秀员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更充分肯定优秀人才,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公司内部树立争相学习的榜样,激励广大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推动太阳能组织更好更快的发展。特开展此次优秀员工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人选应是来自太阳能本部各部门的基层员工,中高层不参与评选;
2、要遵循公平、公正、尊重事实的原则,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本部门及公司多数员工的认同;
3、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勤奋踏实、积极进取、团结协作”作为优秀员工的基本评选标准。
二、评选周期
评选工作自2012年4月起开始实施。
月度评选“月度部门之星”,季度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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