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理户口资料 户口办理方式(3篇)
办理户口资料 户口办理方式篇一
一、居民户口迁往市、县外的,凭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居民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和学校集体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学生毕业由家庭户口迁往市外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受单位证明办理户口迁出。
需要补录的户口:
1、因特殊情况造成计算机库内无数据的:凭常表、迁移证、及能证明户口的其它证件,幵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携带有关手续和补录表到户政处审核办理。
2、长期持市内户口证件未落需补录的:凭市内迁移证等户口证件,由派出所申报,市局户政处审批后办理。
3、往年出生的婴儿需补录数据的:按平公治[1999]31号文件精神准备有关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统一申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办理。
办理户口准迁证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工作调动、投资经商办企业、被企业招聘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市的,需经迁入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一、凡在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公民,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所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直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
二、凡与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
最新办理户口资料 户口办理方式(3篇)
办理户口资料 户口办理方式篇一一、居民户口迁往市、县外的,凭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居民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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