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务无线电台执照 网上申请无线电台执照(5篇)
业务无线电台执照 网上申请无线电台执照篇一
1.申请和受理
(1)申请设台的单位或个人,向相关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有设台单位或个人的署名并加盖印章。设台申请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①设台的主要目的和理由;②拟设台(站)的主要用途和工作方式;③拟设台(站)的位置、发射功率、天线高度;④申请的频段和所需的频率数量;⑤拟选用的无线电设备的型号和主要技术指标;⑥设台具有的基本条件等。
(2)申请设台单位或个人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下填写“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
(3)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设台申请书及申请表,并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到设台站现场了解情况。
(4)对申请设置固定无线电台(站)的要求
固定无线电台(站)一般功率较大、耗资较多、质量要求较高,涉及到城建规划和环境保护等问题,而且建成后改变其台址和其它特性比较困难,因此要求申请单位在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前,先报请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业务主管部门应从业务的需要、立项、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人员编制等方面予以审查提出同意的意见,尔后无线电管理机构方可受理设台申请。
2.行政审查
(1)无线电管理机构综合申请书、表及所了解的情况,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①设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②申请的频段和频率是否符合国际国内频率划分表,是否有可供指配的频率;③拟建台(站)址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和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④设台单位和个人是否具备设台的基本条件。
(2)必要时无线电管理部门与城建部门进行台(站)址协调。(3)无线电管理机构给申请设台者下达批复,批复应明确“不同意设台”或者“原则上同意设台”。不同意设台的,应说明原因,原则上同意设台的,可同时预指配频率,并通知申请设台者继续下项工作。
(4)申请设台者组织台站或网络的设计,并准备相关的技术资料。3.技术审查
(1)申请设台者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请表”,并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网络、台站设计资料和拟用设备的技术资料等。
(2)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及技术论证工作,通常包括: ①审查“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②审查台站、网络的设计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③审查拟用设备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④进行电磁兼容计算和分析;⑤必要时与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频率协调;⑥对预指配频率进行占用监测和电磁环境监测。
(3)如上项顺利通过,无线电管理机构给申请设台者下达同意设台及指配频率的文件。
4.施工和试运行
(1)申请设台者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批复购买有关无线电设备,需从国外进口设备的,须按规定到国家或省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办“无线电设备入关审查批件”,凭上述证件办理进关手续。
(2)申请设台者将购置的设备送到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定的监测站检测,已获得型号批准的设备的除外。
(3)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设备,通知申请设台者更换或者修理。
(4)申请设台者组织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5)申请设台者对建成的网络组织进行一至三个月的试运行。(6)申请设台者向无线电管理机构送“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单位及施工起止时间;②台站名称及位置;③主要测试数据及测试方法。主要测试数据应包括:发射机频率稳定度及偏差,发射功率,杂散辐射,占用带宽,接收机灵敏度(门限电平),选择性,台站、网络服务(覆盖)范围等;④设备型号及出厂号;⑤试运行起止日期,试运行情况及通信质量分析;⑥受外部无线电干扰及对其它无线电设备的干扰情况;⑦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③试运行结论。5.验收和发证
(1)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试运行报告。
(2)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设台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②检查是否按批准的各项指标建台组网;③必要时测试台站、网络的主要指标;④核对设备参数、型号、出厂号和生产厂家等。
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对申请设台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改进意见,定时进行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3)申请设台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注册登记费、设备检测费和频率占用费。
(4)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电台执照。
至此,设台的审批手续全部完成。申请设台的单位或个人成为合法的无线电用户,设置的台、站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综合起来,在办理审批手续中,设台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交的报表、资料有: 1.设台书面申请书和“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2.工程设计书(小型网络、台站可报示意图、组网方案);3.“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4.试运行报告;5.设备技术资料;无线电管理机构应颁发的证件、资料有: 1.设台批复;2.准予使用的无线电设备批准文件(进口设备的同时发“无线电设备入关审查批件”);3.无线电设备检测报告和合格证;4.无线电管理收费通知和收据;5.“无线电台执照”。
业务无线电台执照 网上申请无线电台执照篇二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1日】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字号:大 中 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许可条件
申请设置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申请的台站具有明确、具体的用途;
2、无线电网络设计合理,无线电频率有效使用,工作条件安全可靠,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必要时需提交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如大型无线电台站:微波站、雷达站等);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金、站址及设施,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2)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3)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4)不会对已经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7、有可利用的频率资源,所申请的无线电台站拟用频率如需国际、国内协调,应当完成国际、国内协调;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开展有关业务的其他条件。[如开展涉及国家安全、公安、交通、广播电视、气象等业务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涉及电信业务经营频率的,应当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和受理程序
(一)申请无线电台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说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权限划分从《条例》规定]
1、申请函及填写申请表;
2、相关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3、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金、站址及设施等状况;
4、无线电台(站)的工作条件、具体用途、电磁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必要时,提交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大型无线电台站:微波站、雷达站等);
4、无线电网络设计报告,包括如何有效使用无线电频率;
5、无线电台(站)的相关的管理措施;
6、如需国际、国内协调,应当提供已完成国际、国内协调的相关资料;
7、提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关批准文件。
申请涉及电信业务经营的频率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初步审查,初审后将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和初审意见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查程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进行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予以批准的,应当出具批准证书;对不予批准的,应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初审的,应当尽快完成初审,并将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初审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变更、延续、注销和被撤销程序
(一)变更台站使用频率、台址、设备、天线重要参数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二)无线电台(站)使用频率到期,要求延续使用频率的,应在频率使用期满30日之前提出申请;
(三)停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向原审批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四)被无线电管理机构撤销的无线电台(站)的,应当自被撤销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批机构交回无线电台执照,并书面报告其无线电设备的处理情况。
上述变更和延续的申请和受理程序及审查程序和期限与初次申请相同。
备注
无线电台站许可有效期不长于无线电台站所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期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业务无线电台执照 网上申请无线电台执照篇三
大桥镇计生办
一孩生育免费登记和生育证申请审批程序
1、一孩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一孩生育登记是再生育审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的依据。育龄夫妇应在办理一孩出生医学证明后三个月内到受理地进行免费生育登记;因特殊情况逾期三个月未登记的,经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相关信息后,应予
最新业务无线电台执照 网上申请无线电台执照(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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