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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篇一

(2003年9月10日 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功能,规范投资行为,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产(有形的、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取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这种活动包括建造、改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收购、兼并以及设立、出资于其它公司等股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有市场、有效益,达到合理投资收益。

第四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资金使用必须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章 投资方向与范围

第五条 公司主要投资于电力项目,也可以适当投资于非电力项目。第六条 公司投资应优先安排电网工程及其必要的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电力技术改造工程、环保工程等。

第七条 对电网项目的投资,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电网公司的功能定位,按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投资建设。

第八条 公司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应优先安排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教育和科研设施投资。

第九条 禁止公司投资于高档宾馆、饭店以及楼堂馆所和以高消费为目的的培训中心。第十条 禁止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项目进行投资。

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经营性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项目需要的资本金,原则上自行筹措。第十三条 公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有:

(一)公司收益;

(二)折旧;

(三)用于三峡输变电建设的三峡基金;

(四)按规定程序盘活存量资产取得的产权交易收入;

(五)经国家批准发行股票;

(六)实物、无形资产等;

(七)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第十四条 公司不得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充抵本公司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投入电力项目的资本金占其当年资本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

第十六条 公司投资电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投资非电力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用于非生产性项目的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非生产性资产折旧和公益金数额的总和。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其累计投资额一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殊情况需经国家电网公司批准。非独立核算企业不得对外投资。

第十九条 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的债务融资来源有:

(一)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

(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三)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及国外商业银行贷款;

(四)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

(五)地方及其它企业融资;

(六)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第二十条 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的债务融资,原则上由项目法人作为债务人。第二十一条 公司融资数量要根据投资需要、负债情况和经营状况综合分析确定,实行总量控制。对各种可能的资金来源要进行综合比较分析,选取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第二十二条 为了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境外发行债券由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发债主体;境内发行债券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发债主体。

第二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必须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

第四章 投资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投资电力固定资产项目,必须遵循以下管理程序:

(一)根据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由公司内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发展规划,提交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的发展规划应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核。

(二)公司的投资项目,由公司内有关部门在本公司发展规划中初选,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报告并组织评审后,提交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策。

(三)公司确定投资的大中型电力项目,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同意后,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投资非电力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总额虽在1亿元以下但公司投入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需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同意后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且公司出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国家电网公司核备。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向境外投资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后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实行股权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制度,具体审批办法将另行制定颁发。

第二十八条 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其中资本性支出和公司融资计划应纳入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电力大中型项目和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须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和核备的项目,其投资计划必须报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和核备。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估制度。第三十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统计,应严格按公司统计制度执行。第三十一条 公司投资项目,应严格实行审计制度。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纠正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国家电网公司。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暂保留和待转让发电企业的投资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二00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篇二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创新浅谈

作者:华北电力大学 张迎

在2011年《财富》杂志新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最新排名中,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位列第七位,比2009年的排名再度上升1位。从2003年至2011年短短的8年间,国家电网公司的世界500强排名已经从第四十位上升到第七位。总资产总额达到2.17万亿元,实现翻倍。取得如此之大的成绩,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罕见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国家电网公司迅速的发展壮大?这个力量之源其实就是四个字:管理创新。

在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刘振亚再次强调:“创新就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生命”。所谓管理创新:就是企业不断地根据市场和社会变化,重组人力资源、资本和科技要素,即创造满足市场需要,同时又达到自身的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实现的过程。多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一直在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秉承着“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走出了一条不断在探索,不断在管理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国家电网公司管理创新发展成绩显著

(一)思想统一、目标明确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基础,以不断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特高压、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等一批重点创新工程为依托,推动国 家电网公司不断的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科学发展、统筹兼顾

国家电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努力坚持几方面的结合。一是坚持公司发展与国家发展、社会责任与企业效益相结合,统筹创新布局。公司党组高度关注西藏地区多年来的缺电问题,决定开工建设“青-藏联网” 工程。该项工程平均海拔4500米,最高海拔达到5300米,高寒缺氧、地质复杂,冻土广布。自2010年7月开工以来,共投入1.3万名电网建设者挑战“生命禁区”。公司党组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到达一线指挥建设工作。这几年全国电网的快速建设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二是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努力把握科学创新的规律和节奏,有条不紊的推动特高压、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和风光储输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适应公司科学发展的内部组织机构的建设,通过打造一流总部以及全公司的“三集五大” 体系建设,不断激发和增强企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都充分体现了当前与长远的结合。从公司领导远在2003年就高瞻远瞩的提出了特高压的伟大构想直至今日逐步在祖国大地上实现,到公司开始国际战略,将业务从国内跨入菲律宾、巴西、俄罗斯等国家。无不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着眼提升长远竞争力,注重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掌握核心 技术与提高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以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建设为核心,集中公司优势资源和专家队伍,实现技术重点突破。研发和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公司多条产业链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不断实现了“以面带点”实现技术系统化、集成化创新升级。

(三)发扬民主、以人为本

在公司整个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党组充分认识到在企业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为本对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国家电网公司率先在央企中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自下而上的职工选举选出代表,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让代表们充分将全公司职工的想法和建议在大会上广泛收集讨论,最终与公司的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形成本年度公司的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氛围。此外,公司依托工会组织,积极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开展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每年在班组中组织qc成果发布、积极开展“5s”管理,激发职工的自主创新精神;通过党团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让党员、团员工作在前,涌现处一批像吕清森同志这样的先进人物,不断培养员工忠诚企业,以企业为家的精神。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工作的几点想法

(一)以建立国际水准能源集团的目标开展管理创新

作为目前世界500强排名第七的企业,国家电网公司目前作为中国国有大型中央企业,资产达到了2.17万亿元。可以说具 备了相当强的实力。但是,目前的影响力和实力还基本停留在国内范围,没有达到了国内一流企业的水平。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央企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在继续做好国内业务的同时,努力拓展海外市场,明确建立国际水准现代能源集团的目标。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将主营业务深入菲律宾和巴西。并且在海外建立了六个驻外办事处,包含:菲律宾、巴西、俄罗斯、欧洲、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利用这些办事处加强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能源组织和企业合作,特别是参与电网经营管理、智能电网、特高压等项目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因此,作为已经向国际化进军的中央企业,需要在管理创新上寻找新突破。

(二)加大科技管理创新力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国家电网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公司在“十二五”期间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公司加大科技创新管理的力度,做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将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明确科技创新的发展路线,依托智能电网、特高压、电动汽车等项目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确定以公司和电网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以支撑引领“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建设为目标,深入实施“一流四大”科技发展战略,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二是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研发体系。进一步对公司系统内 的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大整合力度,完善创新链条。加强企业内部的科研机构建设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通过与外部资源的合作,比如与北京市政府的未来科技城项目深度合作,建设一批科研场所和机构。积极探索组建“中央研究院”,打造电力行业共性的技术交流平台,更好的为国家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三是突破难点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紧密围绕公司“十二五”的整体发展规划,按照“创新储备一代、研究开发一代、应用推广一代”的原则。加大对国家863计划智能电网项目、特高压工程、电动汽车以及风光储输项目的投入和联合攻关。尽快在450万千伏安变压器、多端直流、±1100千伏直流输电等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不断将取得的研究成果实现产业化。做好培育公司新的创新点和经济增长点。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公司各项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加强知识产权的成果运用,提升公司知识产权成果的资本化运作能力。四是加强公司的科技人才专家队伍建设。利用“千人计划”大力实施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设一支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专家人才队伍。建立全公司系统的专家人才评价、选拔、培养、聘用和激励机制。对科技人才队伍建立单独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科技人才技术职务体系。同时,依托公司的重点科技项目加强对青年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此外,还要加强公司创新创业试验基地建设,不断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加入到公司的建设中。

(三)加快公司创新管理文化体系建设

在公司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创新管理文化建设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继续通过qc成果发布、“5s”管理等活动解决公司在生产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大力弘扬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使公司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将创新管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激发全体公司职工的创新热情,使职工在工作中更有动力,带动整个公司更有活力。

管理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把它慢慢的融入到企业的文化血液中。只有将它持续的推进,并不断的发扬光大,企业才会永远富有活力,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电网公司将一直把它视为生命之源,通过它去实现国家电网公司更加辉煌美好的明天。

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篇三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

(2010年6月3日)

按照公司二季度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下半年就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和领导干部股权清退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内容

1.落实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措施情况,包括劳动计划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贯彻劳动定员标准、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推行培训规范、实训基地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2.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情况,包括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含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收入分配制度建设、管理机关工资收入、企业年金管理等情况。

3.贯彻落实公司59号文件、四部委28号文件和国资委139号文件,清退有关人员股权工作情况,包括股权清退的操作方式、操作程序、股金兑现等,以及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管理、业务关系等情况。

督导检查提纲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督导检查时间:2010年7月—10月

督导检查范围:各网省公司,公司各直属单位。

三、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

督导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分别由人资部部门负责人带队,人资部2-3人、财务部1人、审计部1人、监察局1人参加。

四、督导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两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统筹安排各自的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检查2次,每次检查2-4个单位,用4个月时间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其中,第一组负责督导检查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第二组负责督导检查华东和华中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

五、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工作本着“严格、严肃、严细”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听查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力争全面、客观、详实地掌握了解列入检查内容的情况。

1.督导检查组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检查的内容、督导检查的标准以及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提前一周连同督导检查的通知发至被检查单位。

2.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并按清单整理相关基础材料待查。

3.督导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附件2-1:

督导检查提纲

一、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方面

(一)检查内容

1.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毕业生录用计划、落实情况及岗位安排情况,公开招聘方案和人选的落实情况,系统外调动人员情况,接收安置复转军人情况,成建制划转单位的人员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和实际配置人数,助理、副总师、部门负责人情况,各职级职员人数情况。

3.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纪律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工、短期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情况。

4.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十一五”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培训教育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标准

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整、配套,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系统外调动、复转军人接收严格执行公司批复的计划或方案。

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专业机构严格按公司批复设置,职能部门、处级干部人数控制在公司批复的数-45 的工资总额计划,“五项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存在从职工薪酬中列支非工资性项目或从成本中列支其他工资性项目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严格执行核定的薪酬标准和支付规定,并建立单独的负责人薪酬台账;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公平合理、激励约束作用明显,管理机关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水平的依据充分、合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统一、管理过程规范。

2.违规行为得到彻底纠正。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10]524号)要求,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彻底的整改和纠正。

(三)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 1.内部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2.劳动统计报表;

3.机关本部工资发放明细;

4.有关工资发放的会计账簿和会计表单; 5.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台账; 6.企业负责人纳税凭证; 7.企业年金管理台账;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方案;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篇四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安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信息。

(六)参与基建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八条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一)国网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评价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国网交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特高压及跨区交流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相应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安全工作。

(二)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三)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六)组织在建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调试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以下同)提取和使用。

(七)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所属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和竞赛交流活动。

(九)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组织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十)负责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所属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基建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监理企业承揽的本单位以外的工程建设任务,履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对本单位投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对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条 地市(县)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安全工作。

(二)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组织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取和使用。

(五)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

国家电网管理创新案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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