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必备考点(五篇)
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必备考点篇一
(一)教材重点:高概率考点: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9、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0、会计法42—45条
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14、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教材增加内容以及要求的提高
1、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权责发生制性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8个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比 一贯)、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性原则、谨慎性原则
2、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3、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4、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5、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6、设置会计机构需要考虑的因素
(1)单位的规模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7、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8、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9、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员监交(单位撤并、所属单位负责人拖延、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会计交接的负责人之间有矛盾、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
10、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轻给予行政处罚:(1)违法会计行为是初犯,且主动改正违法会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2)违法会计行为是受他人胁迫进行的;(3)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会计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它依法应当从轻给予行政处罚的11、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3、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的事项: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14、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1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1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7、租店、租柜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使用出租单位的发票。所需发票,按照规定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18、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
19、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0、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21、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22、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2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5、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6、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27、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8、妥善解决道德冲突
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面对的问题总是是非分明,但经常会面对利益冲突问题,如
(1)可能会来自专横的监事、经理、董事、合伙人的压力,或可能会产生压力的家庭或个人关系对会计师产生干扰
(2)会计人员可能被要求做出违背技术和专业准则的行为
(3)在对忠诚的权衡中,如在职业会计师的上级和所需遵循的专业行为为准则之间,可能产生问题
(4)当有利于雇主或客户的误导性信息被公布,并且公布的结果不一定使会计师受益,可能会出现冲突
29、如遇到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时,职业会计师首先应遵循所在组织的已有政策加以解决;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解决道德冲突,则考虑:
(1)向直接上级阐明这一冲突
(2)私下向独立顾问或适宜的职业会计师团体寻求咨询和建议,以获取对可能的法律程序的理解
(3)在经过所有内部复议程序之后,如果冲突仍存在,没有选择,只能辞职,并向公司适当代表提交信息备忘录
30、当职业在母国以外的国家执业,并且两国的职业道德要求在具体问题上有差异时,适用以下要求:
(1)如果执业地国家的职业道德要求不比ifac准则严格,应运用ifac准则;
(2)如果执业地国家的职业道德要求比ifac准则严格,应运用执业地准则;
(3)如果母国的职业道德要求对国外执业是强制适用的,且比以上两款列示的准则严格,那么应运用母国的职业道德要求
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
(1)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2)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3)生育;(4)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
32、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当心财经法规有关的数字
1、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总会计师:(1)总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必须设置单位: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3)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一种行政职务,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4)任免程序: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免职程序相同)
4、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轮换。
5、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7、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临时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琢项移交。
(3)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移交后的职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监督检查。
9、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内部审计是单位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1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同一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单位证明办理调转手续。
不同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变更登记:
1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依法更正或补充。
(2)原始凭证更正:原始凭证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非金额错误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盖章。
(3)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4)销货退回: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任证,不得以退货***代替收据。
(5)公出借款: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收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2、会计账簿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订本式,应逐日逐笔连续登记,必须每天结出余额。
(2)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3)登记会计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业。如果发生跳行、隔业应当将空行、空页用红笔划销。(4)终了,有余额的账户直接将余额转入下一,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不需另行编制转账记账凭证。
13、财务会计报告
(1)签名盖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报告:半终了后60天,报告:终了后四个月。
(3)注册审计要求: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出具的审计报篝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
(4)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会计档案
(1)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2)销毁程序: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双方共同派人监销。
(3)保管: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或查阅,但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15、不相容职和的分离,例:销售货物货款由销售部负责回笼,这就违反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分离牵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
16、授权审批制度 例:超越权限处理业务等。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
17、对于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
例:私设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十项违法行为。
(1)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处二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8、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1)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以处于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于其中的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9、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的,可在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
21、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账户只能一个,用于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提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借款转存等,不得提取现金,开立没有数量限制。
(3)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4)存款人账户开立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人业务。
22、票据
(1)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5)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6)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票面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3、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
款。
24、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5、偷税行为的处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的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偷税罪。
26、代开***: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7、伪造***内容,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税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28、一般纳税人借用他人***等: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
29、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由税务机关核定就纳税额。
30、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申报,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但应预缴。
31、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2、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单位根据内部制度进行处理。财政部门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3、会计人员将单位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亲友,违反了(1)诚实守信,(2)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4、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对财务报告技术处理,违反了(1)诚实守信(2)客观公正(3)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客观公正要求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5、新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提出控制成本有效方法,使单位扭亏为盈,体现了会计人员(1)参与管理(2)强化服务,因为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钻研相关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熟悉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当好领导的参谋。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6、某会计感到会计工作太具体,没出息,故工作上应付差事,从不参加继续教育,违反了(1)爱岗敬业(2)提高技能。因为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7、坚持好制度,胜于做好事,制度大于天,人情薄如烟。体现了坚持准则,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8、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违反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9、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40、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违反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必备考点篇二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一、会计法律法规学会计、干会计,法律制度莫忘记。
法律制度有四项,制定机关不能忘;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管地方;《会计法》律地位高,;始于85121,现行法律7月1,只有人大定得了;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准则来实现;部门规章部长定,办法应有部长令;制度规范财政部,不用部长来帮助;地方法规省级定,对抗上级可不行。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中国是个大家庭,管理体制不能省;财政统一来管理,分级管理到县级。全国制度财政定,具体办法有不同;特殊行业要审批,军队备案就可行;单位领导管内部,真实完整责任负;保证会计履职责,不得授意和强迫。
三、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很重要,各项要求要知道;一般要求有6项,第一依法来建帐 实际业务是前提,虚假业务要不的;第三资料是生命,保证真实和完整 以假充真是伪造,变造常用挖和涂;会计方法要正确,前后各期应一致。确有必要来变更,遵守制度并说明;会计记录用中文,照顾少数外国人 使用电脑来核算,会计资料不能乱;核算内容比较多,听我慢慢来细说: 有价证券和钱款,财物收发与增减;往来款项记清晰,资本基金莫忘记;收支费用和成本,算出成果才放心;如果国家有规定,其它业务也办理。会计年度用公历,开始元旦终年底.记帐需用人民币,特殊情况选货币,编制报告要统一,期末折成人民币。
四、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如实填,及时送交好核算。各个项目要完整,经办签字不能省。遗漏项目可不行,单位不能用简称。外来凭证有签章,发票需有税监章。如有大写与小写,两者必须等金额。实物验收是必须,明确责任免猜疑。一式几联要复写,作废凭证盖“作废”。销货退回开红票,还得入库别忘记,对方索款要收据,退货发票不能替。职工借款打借据,报销不得退回去。原始凭证不外借,外人查阅找老一,批准之后要登记,谁都不能拿出去。单据丢失开证明,实在不行写详细。原始凭证必须审,不审不能作依据。不真不法不受理,还要报告给老一。不准不整退回去,按规更正补充去。内容错误盖章改,金额错误必重开。开具单位有义务,更正重开须帮助。
五、记帐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填,基本要素填写全;单张汇总均可编,不同内容(类别)分开算;凭证编号要连续,按照时间排顺序;除了更错结帐外,附件多少须数清;原始凭证有承担,开具凭证分割单;基本内容和签名,分担多少要分清。正确使用改错法,不同情况法不同,记帐之前发现错,作废就当没发生;当年错误红字冲,往年有错蓝字更;如若只有金额错,再编一张来调整。实行电算的单位,凭证签章不能省;记帐凭证有空行,划道斜线才完成。编好凭证须审核,审核以下诸内容:原始凭证是否有,内容填的是否清,会计分录有无错,编号顺序是否明。
六、会计帐簿
帐页记录成帐簿,归类整理用处多。总帐明细日记帐,其它附助共四项 依法设帐最基本,按照规范来启用;登记帐簿有要求,作为会计要记清: 传票不审不能登,审后记帐有保证;按照内容逐项登,登后打√标注明;书写不要写满格,写到一半显水平;字迹要用墨水写,圆珠铅笔可不行;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职业道德》必背重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4.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5.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7.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单位的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使用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0.原始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1.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3.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15.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16.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17.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8.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19.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0.财政部门监督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2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3.国有的和国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国有企事业的总会计师应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单位负责人不能直接任免。
2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5.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6.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27.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28.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2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而不能只在月底结出余额。
30.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考试大助你成功
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底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2.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工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岗位,货款回笼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
33.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不懂会计借口推卸责任。
34.根据《票据法》规定,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纳税人采用少记收入,多记成本,费用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占应缴税额在10%以下的,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造偷税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5.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
36.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7.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接受,并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
38.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以受理。
39.《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40.《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以付款。
41.按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4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对代开发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所在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违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考试大为你加油
43.《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4.《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45.《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借用他人专用发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对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首先责令限期改正。如限期内未改正的,则给予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专用发票的处罚。
4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有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7.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48.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7个当天。书130页
49.《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0.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客观、公正、保持独立性原则出发,对委托人要求其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应当予以拒绝。
52.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5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收到后10天内及时处理。
54.根据
2023年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必备考点(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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