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17篇)
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篇一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____ 年 月 日至 ____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篇三
__农村村内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__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了__村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道路及生活区域环境洁净,根据《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运村内的生活垃圾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
1、甲方委托乙方清运辖区内垃圾池内所有的生活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垃圾清运点的生活垃圾常态不过半,并保障垃圾池周边清洁。
二、清运办法:
1.所有垃圾清运保证每周不少于1次,冬季每月不低于4次,夏季每月不低于6次。村指定专人对垃圾清运做好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及时清运而发生的“爆桶”现象或者由市、镇检查群众举报而导致村委会被通报的,甲方将作100—500元一次的扣罚款处理。
3.垃圾放置:承包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垃圾清运至镇集中点,委托人指定垃圾放置地点,与之发生的垃圾放置相关纠纷由甲方负责。
4.安全责任:在承包合同期间,承包人所属作业人员在清运过程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所发生的任何身体损伤、医疗或清运过程中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承包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
三、承包费用和结算方式:承包人在清运过程中的餐费、人工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用等均由自己负责,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村内生活垃圾的清运费,按照村户籍人口人均20-24元/年标准收取,全村户籍总人口人,合计垃圾清运费元(含税费)。每6个月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清运费用,乙方开具正规的税务票据。
四、承包人必须切实履行垃圾清运职责,因清理不及时或者清理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
五、合同期限20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注明:今后因政策性要求垃圾分类事宜,甲、乙双方重新协定清运价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环卫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2330元。甲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 年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20 年6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篇五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有关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管理区域内(厂区)设置垃圾箱六个。
由乙方负责年上半年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和工业垃圾)。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为6个月,即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管理、检查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工作。
2、乙?讲话匆蠼欣逶耍追接腥ǘ砸曳浇邢嘤φ木么ψ#⑼ㄖ曳较奁谡摹?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
4、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垃圾装入垃圾箱内,并及时清理站点。
5、在垃圾清运工程中,甲方保证辖区内的道路畅通、方便清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按时支付清运费用,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故拖欠垃圾清运费,乙方有权终
最新渣土清运合同 清运合同续签商谈(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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