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5篇)
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篇一
1.x月xx日以来xx省及近7天内自疫情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未落实完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前,严禁进入院内(急诊病人请拨打120前往网格化黄码医院就诊)。
2.所有就诊人员及陪人在院门口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疫情防控要求,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人员严禁入内(急诊需入院24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记录)。
3.纳入全省排查随访的疫情风险地区以“山东疾控”“泰安市卫生健康委”等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信息为准。
4.院各科室、村卫生室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以及就诊人员及陪人流调问询制,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就诊群众及陪人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告知近期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配合落实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5.如因瞒报、谎报、漏报或不按要求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上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所有职工及家属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级行政区。
2.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必须提前报备,批准后,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信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3.所有职工及家属要切实加强自我健康查验,一旦发现健康异常或近7天内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卫生院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措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请乘坐个人私家车或拨打120立即到网格化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3.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篇二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新冠肺炎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对前来xx卫生院就诊的患者告知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凡是进入xx卫生院的人员必须百分之百佩戴口罩、百分之百扫健康码、百分之百进行体温监测。请您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监测。对不能扫码人员,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完善信息登记,排查后进入医院。
(二)为避免人员拥堵、聚集,方便您及他人,请您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方便通道管理人员查验。请您配合通道管理,否则,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立即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患一诊
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5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