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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机购置补贴汇报材料(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机购置补贴汇报材料篇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一)20xx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xx-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xx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机购置补贴汇报材料篇二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一)20xx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xx-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xx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机购置补贴汇报材料篇三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xx年-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xx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xx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xx]278号)(包含:20xx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xx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xx]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xx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xx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xx]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xx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 监督

最新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机购置补贴汇报材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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