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助理年度工作总结(6篇)
助理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3、免征了出租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解困难缴纳捐款2.2万元。
助理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一、以补短板工程为重点,着力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织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文化为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以绣花功夫落实精准扶低工作。创新实施了基础设施完善富民产业发展保障性安居教育扶智医疗卫生帮困社会保障兜底就业创业援助示范创建等八大扶低专项工程,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的《东区精准扶低19条帮扶措施》(攀东委办〔20xx〕114号)在推动金融扶低、发放就(创)业补贴、全面资助参保、创新养老帮扶、加大中职及高校学生资助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有效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在就业、医疗、低保、教育、养老、产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使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得以扎实推进。全区1794户3087人低收入群体已有1594户2765人低收入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880元或实际享有同等生活水平,余下200户322人因离攀、死亡、拘役、联系不上、两次以上介绍工作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等原因例外退出,完成率达100%。
(二)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清理清退,共清退城乡低保户254户、435人,停发低保金13.55万元。20xx年,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 440 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 490 元的基础上,我区共救助城乡低保17743户次,27099人次,发放低保金额1265.803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救助16960户次,25782人次,发放低保金额1214.7876万元,人均补差471.18,完成目标任务的142.78%;农村低保救助783户次,1317人次,发放低保金51.0163万元,人均补差387.37,完成目标任务的242.10%。
(三)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在现有的13个重特大疾病基础上,新增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ⅲ度以上严重烧伤等5个病种,并将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20xx年,我区城乡医疗救助384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83.7497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483人次、发放救助金124.9280万元,一般医疗救助455人次、发放救助金158.8217万元。参保参合资助1908人次、发放53.3528万元,政策范围能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0.82%,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7%。
(四)五保、残疾人、临时救助等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区五保对象共计19人,其中集中供养13人、分散供养6人,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22.23万元。已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应保尽保率达100%,集中供养率达到70%。随着物价上涨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年集中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10878元调整到119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9246元调整到10115元。20xx年我区预计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22万元。二是根据《东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稳定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人救助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临时救助制度。20xx年,累计对245人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额68.2072万元。对我区精准扶低家庭中因助学、助医造成困难的家庭按照助学3000元/人、助医最高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共计对314人发放救助金92.7032万元。对我区有升学困难的家庭进行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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