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会(15篇)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会篇一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决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重点事项决策公众参与率,接受群众监督。选取1至2件事关企业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认真征求和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分析报告制度。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工作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活动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与。
(二)行政许可实施“专家论证制度”。继续实行“集中审查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等受理项目聘请专家参与讨论,实行严格的安全资格条件论证,全面提高决策水平,严格源头把关。
(三)综合治理实施“联席研讨制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施“联席研讨”的决策方式,通过组织牵头、部门联动和联合商讨、督察督办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安全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四)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由各处室(支队)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处室(支队)向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报送电子版,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登录xx市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系统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备。强化专门处室在审查、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的职责,从审核、发布、备案、清理各环节,切实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监管职权所能、法律法规所许、经济发展所需”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在实施开展“行政辅导、执法提示、行政警示、整改告诫、行政建议、案件回访”等项目的基础上,细化和充实行政指导具体项目,落实服务企业各项措施,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服务指导工作水平。各处室和监察支队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行政指导工作情况送综合监督处汇总,并附至少1例行政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由综合监督处汇总形成我局年度行政指导工作总结和成效分析报告。
(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行政处罚与说理解释相结合,坚持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同时注重教育纠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
(三)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日常跟踪执法,实行“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隐患目录”、“一患一档”等隐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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