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料买卖合同书(16篇)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篇一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____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____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
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篇二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____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____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
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篇三
卖方:
买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商标、数量、价格、金额:
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卖方应保证产品交付后质量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买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图纸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卖方同时须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买方只负责产品的外观质量与数量检验,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装配及使用过程中的不良,买方严格按照《产品买卖合同》、《质量服务协议》、《技术协议》等相关条款执行索赔。卖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且卖方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否则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产品质保期一年,自买方主机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同时产品零部件使用时间不得少于年 2月30日。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买方与 卖方 签订的技术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并按照诚信原则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若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且不合理的,卖方应给予买方差价补偿并赔偿买方当批次货款年 月 日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产品三包一年。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的,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三、交货时间和数量:
卖方根据买方订单确定的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交货。卖方交货延期的则按延误批次货物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并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补交;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交货的,则承担不能交货价款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篇四
瓷砖材料买卖合同书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以供货清单为主。
二、产品质量。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有甲方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三、产品价款以供货清单为准,验收合格__日以内结清材料款。
四、产品交付
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提货/乙方送货/乙方代办托运。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对乙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天内交货。但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交货,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乙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项目地块标段采购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价情况见下表:
说明
1、乙方应随货提供资料为:_____________
2、如本表格内容较多影响排版,也可作为本合同附件。
1.2结算方式:本合同产品单价按前款表单单价为准,固定不2终以实际供货入库并且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
1.3本合同产品单价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3费、知识产权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检测检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且在合同期内产品单价不因市场劳动力、原材料价格变动等任何因素而变动。
1.4另行约定(如结算方式或产品单价构成不同于本条第2或第3款约定的,可在此作另外约定。该约定一经作出,其效力高于本条第2、3款的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
第2条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1产品,其技术规格符合本合同约定。
2.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2或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标准。
2.3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3,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包装;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运抵工地现场的产品其质量、数量、性能满足要求。
2.4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对本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有其他要求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3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3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3.1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以书1(包括但不限于传真、e-mail、特快专递等)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供货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1;乙方应按照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将本合同产品运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确定交货时间时应为乙方生产、备货留有合理时间;因施工进度等原因需要调整具体交货时间的,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3.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省市2区项目工地现场。
3.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第4条验收
4.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1个小时应通知甲方作接货准备。
4.2货物在甲方、施工单位和监理进行进场验收并交接于甲方2单位前,其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的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3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24小时内,由甲方组织乙方、施工3监理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产品标识、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初步检查验收,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可采用目测、称重或测量等方法进行;如果本合同所涉产品之前有封样的,应同时进行对样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完成现场验收单据,该验收单据仅说明参验各方对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在数量上无异议,产品外观亦无明显瑕疵,并不作为证明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依据。
4.4验收依据:
(1)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乙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含附属联接等有关配件名录)及其他有关凭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检验单、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的样品。
(2)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
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4.5交货数量的检验:
由甲、乙双方材料人员在交货地点共同对材料(设备)数量进行验收,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材料人员的共同签字为准。
4.6交货质量的检验
(1)质量检验:_____________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
(2)质量要求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验收内容:_____________。
(4)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4.7对材料(设备)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_____________
(1)当甲方对材料(设备)质量有异议时,应书面说明检验情况,出具检验证明和对不符合规定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通知后,乙方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检验、试验结果发生争议,应按《标准化法》的规定,请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4.8甲方对于乙方供应产品的检查不限于到货时的检查验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时以及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抽检。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维修、更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9其他约定(对本合同产品验收的依据、办法以及验收结果的确认等内容尚有其他情况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8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5条付款方式、付款节点、质保金、履约保证及剩余材料退货
5.1付款方式及节点安排:_____________。
5.2履约保证及质保金约定:_____________。
5.3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同时产品无质量3,甲方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5.4剩余材料退货:工程完工后如有剩余材料尚未使用的,在范围内,甲方有权向乙方退货,退货单价按本合同约定单价执行,退货所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退货的产品应无破损。
5.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付货款:
(1)交付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
(2)拒付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货物的货款;
(3)乙方交付的货物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且甲方不同意接收部分的货物,在承付期内可以拒付。
5.6结算以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结算单为准。只有甲方人员签字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对甲方无法律约束力,不应作为认定结算价款的依据。
5.7乙方开户信息:_____________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5.8甲方支付款项后,如因乙方提供的开户信息有误,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就此款项另行支付,同时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5.9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若乙方提供假发票,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另按假发票票面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诺甲方追偿本条款所涉损失及违约金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六、售后服务、质保及费用
6.1乙方应积极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安装、施工或使用说明等技术资料;根据甲方需要,培训甲方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产品安装或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协助甲方对产品安装或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6.2质保期:本合同产品质保期年,自工2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3在产品安装或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或使用问题的,乙方接3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处理完毕。
6.4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或使用问题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1天内进场对产品进行维修,维修无法解决问题的应无条件更换相应产品、部件(因不正当使用、人为破坏者除外)。如乙方不实施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认可甲方扣除的费用数额,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应在三个自然日内补足差额。
无质保金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并按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金额的1.2倍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5乙方应当确保质保期内维修安全,妥善设置安全提醒标志,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乙方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维修给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6.6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维修服务,此阶段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成本费。
6.7其他约定(对本合同产品售后服务、质保及费用等内容尚有其他情况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6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7条违约责任
7.1乙方的违约责任
7.1.1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1
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数1格型号、质量标准等质量技术要求向甲方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拒绝接收该批次供货。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照前款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7.1.2逾期交货
乙方未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货的,2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本批次产品总价款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货或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该批次产品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受到的全部损失,而且,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7.1.3提前交付货物
对于乙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甲方仍3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代为保管期内,不是因甲方保管不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仍由乙方负责。
7.1.4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
交付的数量多于合同规定,且甲方不同意接受时,可在承付期内拒付多交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甲方可以拒收多交部分。
当交付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甲方凭有关的合法证明在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并在到货后的10天内将详情和处理意见通知对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0天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对方的处理意见。
7.1.5产品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甲方同
钢材料买卖合同书(16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