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板材销售合同(六篇)
板材销售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准执行。/。
第二条
(一)货物交付地点:
(二)货物交付条件及日期:款到发货/先发货后付款/收到预付款发货,需方凭供方发出的提货单提取货物,供方发出《提货单》前,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其指定收货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船名等。需方在提货单记载的交货日期内提取货物。
(三)货物运输:供方负责送货至货物交付地点,供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需方在货物交付地点自提,需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
(四)货物交付给需方或第一承运人后,货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承担。货物交付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签收为标志。
(五)货物的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货款时起转移,在分批付款过程中,每批次货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该批货物时转移;如需方未付清货款而货物已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供方所有,但货物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验收
(一)数量确认:需方提取货物时按:抄码/ 过磅/理计确认接收货物数量。由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或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中签字或盖章确认。磅差允许± ‰以内,磅差超过该范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质量检验: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需方在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需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需方已认可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一)付款期限:款到发货,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需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先发货后付款,需方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按货款总额的 %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货款在收货后 日内付清。
(二)付款方式:现金划帐/ 个
2023年板材销售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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