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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供应商供货合同(1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91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一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

合同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合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项目名称: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货 物 清 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160000.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本货款总价不含税。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方式付款,即:

(1) 本合同签订后在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购货定金(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2)货到工地支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60 %货款。

(3)消防验收通过后3日内支付至发货总额的 25 %货款。

(4)货款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后3日内付清。

供需双方确认,需方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汇至供方银行帐户。供方确认,供方的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分行;账号:*********************.

四、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方式付款,如需方向供方业务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业务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须我司开具收款委托书,否则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货款未付清时货物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交付定金、预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2 )方式交货,即:1、需方自提;

2、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供 )方承担。交货地点:。 托运方式: 汽运 .

3、其他: .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

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三个月,其他省市六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分为二种:1、属供方自行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

2、属供方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为期一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

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需方应向供方及时付清所拖欠的货款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需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三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 供货清单:

费用总计:(人民币)

费用总计: 人民币:元整。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2. 甲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1. 货到付款

2. 支付方式为:电汇至供方指定账户或支票。

四、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

五、货物验收

1.

2. 验收方式:从货到之日起,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派技术人员配合验机,逾期视为需方已验收。

3. 在承运商为乙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甲方时发生货运破损,甲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甲方收到货两个工作日提交乙方,否则乙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所有货物均为原厂、原保、全新产品。鉴于本合同供货清单中第一项,此项产品甲方在享有两年保修后,乙方向甲方承诺第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时间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享受原厂所规定的售后服务。

七、保修条款:

按原厂商标准

八、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在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乙方,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甲方须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风险转移:

货物损毁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到甲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交货的或逾期交货,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本合同清单中所列为原厂正品,如有不符,在无偿退货的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三、合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市 区

需 方:供 方:(盖章) (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邮编: 传真: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经办人: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四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商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 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 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六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寿阳县城中心区i2地块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项目1、4、5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长钢、海鑫、敬业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20__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 元(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20__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随车必须向甲方提供本批次钢材出厂合格证。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500吨,乙方需垫资100万钢材款,在乙方进场钢材达到100万时,甲方需付乙方50万,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部材料款的85%。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__,螺纹gb1499-20__。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寿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三、质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凭电报、传真确定)。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最后营业日)。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九、价格:凭双方函电确定;如乙方在________把向甲方购得的该批糖再卖出,则以乙方再行卖出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_____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_____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__________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________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吨或全额货款的_________%(按高者执行)。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______的酬金(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2.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发生______所称提前交收情况,有关业务即中止执行,甲方委托______按其提前交收办法与乙方结清货款br

2023年供应商供货合同(15篇)

供应商供货合同篇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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