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搬迁(3篇)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搬迁篇一
13.继续推进“阳光招考”和“诚信应考”。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部分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按教育部要求及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健全考生诚信档案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建设。
14.全面推进考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认真梳理各项组考措施,完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制订各个岗位具体明细的操作规程。改进考务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的实时监控,完善和落实考场监控录像回放审看制度,严防和坚决查处各种考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考,借鉴参考相关省份成功经验,结合我省考试工作实际,着力完善考试违规查处程序和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各类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流程,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加强对各类考试考务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落实监考、保密等关键岗位政审责任制,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提高考务管理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巡考、督考工作,完善考务监察和督查机制。强化各类考试评卷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确保成绩评定质量和信度。
15.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非法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守法考试、诚信考试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建立健全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研究制订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标准化考点系统资金筹措、队伍建设、日常维护管理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多考统筹,协调全局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监控体系安全、可信、实时、高效的特点,全面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指挥能力和服务质量。
17.做好考试招生服务与宣传工作。不断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制订详细的招考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各类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力度,特别是做好高考专栏和高考政策宣讲活动。努力提高《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导》《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等书刊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提供招考信息指导,为学校做好招生信息宣传。建立和完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建设,利用新媒体,探索新的信息发布渠道和模式,为考生和学校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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